轉型正義 返本歸真 名正言順

◎李道勇

民主國家對過去政府在人權、司法、歷史、行政等方面違法和不正義行為,進行調查、追究、平反、矯正、彌補和預防的行為,就稱為「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

就連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後,也曾進行類似的作為,包括將中正路全部更名,藉以廢除對蔣中正的個人崇拜。僮族改名壯族,迪化改名烏魯木齊(維吾爾語:Urumchi )、歸綏改名呼和浩特(蒙古語:Kokeqota),為的是尊重少數民族的尊嚴。反觀台灣還把Puyuma稱做卑南族,台北的歸綏街依舊,過去更曾安置綠燈戶呢!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日前以轉型正義為由,提案修法廢除機關學校懸掛國父遺像規定,引來國民黨強烈反彈,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奕華批評:蔡英文縱容黨籍立委以意識型態大搞文革,根本是「文革元年」,請問林奕華:「你說的可是千萬人頭落地的文革?」國民黨黃敏惠副主席說,廢國父遺像是「去中華民國化」,但馬英九去見習近平時,國旗、國徽都不見,連隨扈衣襟上的國徽識別章都拔掉,請問黃敏惠:「馬英九,不早已去中華民國化?」洪秀柱以「拿掉祖先牌位」來比喻高志鵬的提案,請問洪秀柱:「你去眷村又看過幾家有公媽廳?」羅智強說這是「政治清算」,清算是民法的法律程序(Liquidation),而我們要清算的,卻是黨國不分的劣跡。

「轉型正義」重點在於「正義」二字,簡而言之,就是新政府採取作為使真相「返本歸真」,然後「名正言順」行政,若能通過「政黨法」、「不當黨產條例」、「政治獻金法」、修正「國安法」、修正「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宣誓條例」及「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刪除「國父遺像」、廢除「紅十字會法」等等作為,代表著邁出恢復人權尊嚴的第一步,也是推行轉型正義的起點。   (作者為城南文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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