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睦群
台灣社會因憲兵侵入民宅案鬧得沸沸揚揚,讓人看見不少軍方高層心中依然有個警總,轉型正義顯然刻不容緩。但這塊黨國爛石仍舊可以讓長老教會有所參考,特別是地方教會議事錄,這些檔案的管理與應用至今還是有很大的限制。
長老教會在台宣教已逾一個半世紀,是目前台灣教勢最大的基督宗派,遍佈各大城市與鄉鎮。每一間地方教會就像一台不關機的駐點攝影機,用自己的角度記錄著這片土地的故事,然後把檔案存放在議事錄裡。儘管地方教會通常強調議事錄的私密性,但連國家檔案也都有解密的年限,教會的檔案何嘗不能仿效。例如我國《檔案法》第二章〈應用〉第22條規定:「國家檔案至遲應於30年內開放應用,有其特殊情形者,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期限。」而加拿大長老教會檔案館對小會議事錄亦有自己的開放原則,其年限是50年內除了自己教會的小會員以外,不得對外開放,這都是台灣長老教會在制度面可以參考的。
但就目前長老教會地方教會的文化面而言,就算總會或中會通過了相關的規定,地方教會是否配合才是關鍵。因此除了立法之外,推動與遊說地方教會進行議事錄的整理與開放必須同步進行,否則便可能徒為具文。期待日後教會高層與地方能有一定的共識,因為地方教會議事錄不管是與時代的互動,還是議題的研究,都將更深刻的見證長老教會在台灣所走過的軌跡。
(作者為馬偕醫學院兼任助理教授、台北中會聖望教會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