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寬恕?

◎張仁和

為什麼要寬恕?我們怎能原諒那些嚴重傷害自己、奪走我們所珍惜的人事物之罪魁禍首,無論是直接的「兇手」,或者是間接的、無能阻止悲劇發生的神?

社會說服我們寬恕是美德;教會教導人,赦免是基督徒該做的事,因為神也赦免世人對祂的虧負。如果原諒僅止於這層意義,那麼這個世界或許很少發生真正的寬恕,畢竟這樣的事情,只會出現在少數的「聖人」身上。

《小屋》的作者在故事結尾告訴我們,原諒不是遺忘錯誤,而是釋放那些傷害你的「兇手」,讓神來救贖他;寬恕也不是要求受害者與加害者立即建立關係,而是讓受傷的自己不再被罪惡感和自責所綑綁,或者累積這些吞噬生命的黑暗力量來控訴自己、審判加害者以及論斷神。赦免他人的冒犯,也不是從此不再對滔天大錯發出憤怒,我們對傷天害理的事油然而發的義怒是正確的回應,但不要讓自己感覺的怒氣、痛苦和失落阻止我們去原諒傷害自己的人。

我想,寬恕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為我們把它當成一種美德或來自宗教的要求,好像蒐集奇珍異寶,來突顯自己人格的高貴。原諒的意義,在於生命與關係的修復。寬恕並非是一個名詞,溫柔軟弱地等待我們擁有它。寬恕是一種動態的力量,拒絕讓過去受傷、痛苦的經驗綁架我們的一生,同時也是一種醫治的能力,修補為不義所傷害的自我生命,不再將那樣的破壞力帶到任何我們所愛的人身上。

人終究不是獨自生活在孤島上,我們所愛的人也會因著自己無法諒解的受害巨慟,而扭曲彼此的互動關係。如果我們無能去寬恕傷害自己的人事物,那麼對方奪走的,將不會只是我們個人珍惜的損失,也連帶綁架了與我們有關係的人,愛我們的人,包含我們所敬愛的上帝。

(作者為台中中會西屯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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