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燕霖
7月12日國際仲裁法庭(PCA)就菲律賓提告中國聲索南海主權之裁決案,雖然本案國人聚焦於太平島/礁名詞之爭和經濟水域12浬和200浬之別,但是判決文中提到台灣政府英文名稱,是國際文件首次以"The 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中國台灣當局)"劍指中華民國政府,這名稱共出現12次,而在仲裁判決書的地圖中,將「Taiwan」以小寫斜體處理,顯示PCA並沒有把台灣當作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政府雖有心捍衛太平島主權,卻意外被掃到颱風尾,到底中華民國主權在蔡英文所宣示的維持現狀架構之下能維持多久呢?
1979年美國國會制定並通過《台灣關係法》,第二條提到台灣政府英文名稱是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美國在台協會(AIT)官網翻譯的中文名稱是台灣統治當局,比較Authority一詞,PCA是單數大寫含中國,AIT則是複數小寫去中國。如就台灣現狀而言,唯一的authority當然是中華民國政府,但如果加計之前政治素人洪素珠所引爆的台灣民政府風波,台灣當局目前實存二個政治實體,只不過一大一不成氣候。但如果上溯台灣史,福爾摩沙躍入大航海時代的國際政治舞台可是一台二國,北國是西班牙聖薩爾瓦多政權,南國則是荷蘭東印度公司政權,如果加上中台灣本土政權大肚王國,此時期是荷、西、大肚三國共治福爾摩沙,故AIT採用複數authorities也有兼顧到台灣本土政治之意涵,但是否隱藏著弦外之音,鼓勵或暗示台灣人在現今或未來創造能和中華民國政府相互抗衡的政治實體就有待推敲了。
日前衛服部部長林奏延以中華台北名稱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參加世界衛生組織,蔡英文定調為維持現狀,而8月的巴西奧運台灣代表團也是以中華台北參賽,故PCA以"The 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稱呼中華民國的中華台北模式也是呼應蔡英文維持中華民國主權現狀,但外交部長李大維卻表示不能接受此貶抑名詞,有損中華民國做為主權國家之地位,換言之是不是意味著在台灣島的中華民國在國際上主權未定呢?
再就太平島/礁之相關主權而言,《舊金山和約》第二之f條載明:「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只是現狀目前由中華民國繼續軍事占領。
PCA仲裁案意外地引爆了中華民國/The 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之爭議,這或許是中華民國維持現狀基本教義派不得不注意的南海國際暗流!而菲律賓在此次仲裁案依循的國際法理路與中國方面的歷史主權在PCA角力賽場競逐,而大獲全勝,也替台灣建國迦南美地之道找到出路,與其看著政治人物上演登太平島/礁之秀,不如好好鑽研國際法,以非武力抗爭方式讓台灣(非中華民國)參與國際會議或法庭,讓台灣早日揮別中華民國陰霾,催生台灣共和國而努力。
(作者為台灣教師聯盟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