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回應:牧師,我害怕偏離聖經教導

◎林維真

拜讀陳思豪牧師的文章〈基督徒,你在害怕什麼?〉後,我想回應一句話:「我害怕偏離聖經教導。」該文認為反對同性婚姻的基督徒是因為害怕「想像的利益」遭侵害而反對,而所謂「想像的利益」,是指基督徒熟悉的社會習慣可能被改變、安全的處境可能被調整,喜歡的想法正在被挑戰等等。

法律制定本就是透過相互遊說。對峙的理由,最常見的是一方的「利益」(經濟上、精神上)及另一方的「不安」。如何讓不安者能「心安」,那是遊說的重點;如果不能好好以理說服,反而去指控、揶揄其不安,事實上也是另一種壓迫。表達心中真實的不安,是一種應該被尊重的人權!

然而,作為基督徒,真正使我不安的,並不是「想像利益」被侵犯,因為無論社會制度如何變化,我仍會繼續在信仰下過我的生活。讓我不安的反而是牧者們能否幫助我們詮釋難以忽略的經文。

加爾文說:「教會是建立在聖經──上帝的話語上。」耶穌也說:「只要天地存在,法律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掉。」(馬太福音5章18節)低頭面對白紙黑字的經文,抬頭面對社會無情的批判,在兩者間不知所措的信徒所面臨的壓力,牧者竟無法體恤,甚至為文批判,這是我的憂心。

以基督徒自居的我,看待事物時實在很難忽視聖經的教導,而純從自由人權的角度去思考。因為我認為在自由人權之上,還有一個更高的價值──上帝賜下的平安與秩序。

我希望牧者能清楚為文,依著具體經文來論述,而非先有立場再援用某些抽象經文為其立場背書。任何逸脫出聖經文義的解釋,恐怕都難以消弭信徒心中的疑慮。另外,也不要輕易用「法利賽人」這種大帽子加諸在弟兄姊妹身上,因為絕少弟兄姊妹蓄意要當法利賽人。

同志需要生命伴侶這件事需要被理解及接納。但如何立法、修法或維持現狀,需要的是理性評估而非扣帽叫陣。無論法律改與不改,「對個體差異的憐恤及尊重」若不能成為國民人格特質的一部分,歧視是不可能被消弭的。

在主裡,我想強調的是,「牧者的立場若不能奠基在上帝的話語上」,那恐怕不是信仰,而可能是政治。這是信徒及牧者最需要審慎明辨的地方。  (作者為長老教會信徒)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