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糾結──七問牧長

◎范泉山

近日來,閱看教內弟兄姊妹對於同性議題爭議所抱持的的態度,不禁產生疑問如下:

1.基督的愛,背後的用心是「悔改」與「復活」。請問:我們所行的是促成這事或阻擋這事?

2.誡命若失去了愛的指導,就成了法利賽主義的宗教威權;但,浮泛的愛若失去聖經的訓誨,就成了人文主義的自由浪漫。請問:吃下那果子的「神豈是真說」情結,是出於哪一種主義?

3.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請問:同性傾向與行為是神所造的嗎?

4.聖經設下的律令,人無法完全做到。請問,無法達到上帝的要求,我們就選擇背離上帝嗎?

5.聖經在一定的時代背景所談的禁令不全適用於當今。請問,因為其中有些不合時宜,我們就把全部當成相對禁令來彈性解釋嗎?

6.當愛人如己,同志族群是我們的鄰舍。請問,我們把被搶受傷的人當成沒病沒傷,並宣誓他可直接加入正常行伍,這是好的撒馬利亞人嗎?

7.同性戀並不妨礙他人,當以基督的心憐愛。請問:當有人真心喜愛死亡而無礙於他人,我們主張自殺嗎?我們會因自殺無罪而宣揚自殺、鼓勵自殺嗎?我們不鼓勵自殺是不是代表我們不關懷自殺、歧視自殺傾向的人?

於是,我們當同性戀是,當憐憫(代表當它是異常),或者當接受(代表當它是上帝所造),或者當宣揚成為福音(使萬民接受)?

好糾結呀!

(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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