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以何具體行動回應同性婚姻之立法

◎吳俊賢

面對同性婚姻立法在即,許多教會號召弟兄姊妹前去立法院以具體的行動表達反對意見。號召過程中,有的弟兄姊妹對那些不願參加的人不甚諒解,表示國難當前,豈能坐以待斃?然而,弟兄姊妹願意放下手邊工作,走向街頭高喊反對同性婚姻,固然甚好,但每個人表達意見的方式迥異,即使不贊同同性婚姻法案者,也有可能選擇其他方式或由其他管道表述己見。

誠然,走上街頭可以讓人很清楚地看見實際行動及持定的立場。不過,相較於走上街頭,在後現代社會中,如何將聖經觀點與人進行良好的對話,以及將信仰內涵轉化成一般人可理解及接受的理由,恐怕不是單單走上街頭就能促成。

或許,對那些走上街頭的弟兄姊妹來說,神學根基的建立恐怕緩不濟急,也看不到任何攔阻立法的作用。的確,神學討論固然不若街頭運動來得有聲勢,也不如街頭運動可以清楚表達立場,但欠缺神學根基的意見表達,不僅無法站穩腳步,也無法與人進行良好的對話。這樣的街頭運動,到頭來恐怕流於各唱各的調。我相信,同性婚姻法案的立法衝擊,正是基督徒開始檢視信仰及學習如何回應的契機,亦即面對同性婚姻的立法浪潮,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如何看待那些看來毫無解釋空間的經文,以及如何在不偏離文本下進行合神心意的詮釋與運用,均有賴於長年的閱讀、省思、默想、對話與討論所累積下來的深厚功夫。我深深以為,弟兄姊妹為此所做的努力與成效,絕不亞於走上街頭。

(作者為浸信會懷恩堂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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