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瑩專題報導】社團法人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於5月3、4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2024數位創世紀學術實務研討會暨媒體天空論壇」,探討人工智慧(AI)世代的性別權益、媒介倫理與實踐等議題。此次研討會由白絲帶關懷協會與政治大學數位傳播文化行動實驗室合辦,邀請來自AI、網路科技、媒體、教育、法律產、學界、立委、監委、公民團體等領域代表,進行論文、演講、論壇及社區工作的分享。

2000年,有鑑於網路崛起,部分e世代青少年迷失在虛擬世界中,甚至衍生網路性交易、霸凌等問題,因此有教師、牧師、傳播從業人員、作家、法官、學生等組成「白絲帶工作站」,致力關懷e世代青少年的身心健康。2010年,白絲帶關懷協會正式成立,積極投入立法與企業倫理、建立數位安全與性別教育教材平台、形成社區親職溝通管道、發表全國青少兒數位安全調查報告、設立家庭網安關懷熱線等事工。

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黃葳威表示,自2003年起,該會每年舉辦「數位創世紀:網路科技與青少兒e化趨勢」學術與實務研討會,發現近年網路性暴力情況日益嚴重,青少年遭偷拍私密處、裸照上傳網路,或是臉部、聲音被盜用於深偽技術(Deepfake)製作性愛影像等。面對網路科技的快速發展,人類應反思如何維護及捍衛人的主體性及權益,透過社區、教會陪讀中心、校園講座,與學生、家長、教師宣導數位安全的重要性。

黃葳威說,白絲帶關懷協會於2011承接行政院跨部會「iWIN網路單e窗口」專案,受理民眾通報不良網站;2012年起展開家庭網安關懷熱線,提供諮詢服務;2013年創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2017年才交回行政院設專責團隊營運。


|媒體團|新聞業如何應對AI浪潮 應獨立思考避免被誤導

楊海蘭。

【林宜瑩專題報導】新聞媒體如何因應人工智慧(AI)世代的來臨?風傳媒副總編輯楊海蘭表示,生成式AI已能產生文字、圖片、音樂、影片、語音及設計,其中文字、圖片、照片、影片及新聞背後的企劃、字幕、翻譯都與新聞有關,甚至已有網路財經平台,透過「調教」三套生成式AI來寫成新聞,也有網路媒體以新聞內容的文本,下指令給生成式AI製作新聞示意圖,不過皆有註明是AI生成的新聞或圖片。

楊海蘭表示,採用AI製作圖像、文字內容可縮短編採時程,但她強調,最後仍須經「人」的審查與把關才不易出錯。面對AI時代的來臨,她建議閱聽人要獨立查證內容真偽,對AI生成內容始終保持懷疑態度審視,使用AI工具也要負責任讓呈現的內容符合報導要揭露正確的相關訊息。

黃兆徽。

曾擔任公視、華視新聞主播的台灣人工智慧實驗室內容行銷長黃兆徽表示,AI主播「艾雅婷」是以她的容貌、聲音為範本,透過大型語言模型和專業主播訓練資料進行深度學習做出來的。目前他們與鏡電視合作將「艾雅婷」導入網路頻道,由新媒體節目中心撰稿讓「艾雅婷」播報氣象。黃兆徽表示,還好製作團隊事先將浮水印放入影像與聲音中,否則她也擔心自己容貌及聲音哪天會被他人變造,拿去從事不法行為。

▶ 點閱數影響媒體,自律與流量難兩全

王己由。
張立。

中時電子報社會組主任王己由、聯合新聞網總編輯張立一致提到,新聞要如何自律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6條第一項規定:「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張立坦言,因受點閱率、流量壓力,為吸引閱聽人,網路新聞下標往往會有如「士院庭長被控吸書記官胸部『再五分鐘就好』」這樣的內容,如此就已揭露加害、被害身分及職務。

王己由說,仍有可報導姓名的例外規定,例如被害人已成年,經本人同意,或受監護宣告者並取得其監護人同意,另外就是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認為有必要揭露,最後則是被害人死亡,經事業主管機關權衡為維護治安、安定人心、澄清視聽、防止危險擴大或其他社會公益,認有報導或揭露必要者。

周佩虹。

東森新聞雲副總編輯周佩虹指出,世上最早的啦啦隊是由男性擔任,可是後來演變成女性為主,結果現在媒體報導球賽都把關注放在啦啦隊員身上,且話題圍繞在身材,而由影視娛樂記者寫的報導點閱數就很高,體育記者寫得較保守,其點閱數就明顯低很多。周佩虹提到,當名人發生性侵、性騷他人時,媒體往往會追問其配偶的態度,導致當事人配偶被賦予性別角色的期待,而承受不應該的輿論壓力,因此新聞業者如何避免成為推波助瀾者,則是一個讓人省思好問題。

王若庭。

三立新聞網副總監王若庭說,新聞畫面、一句文字的呈現,就容易將媒體從業人員腦裡父權思想、意識形態、刻板性別印象展露出來,過去新聞幾乎不會報導跨性別議題,如今此議題已不是禁忌,也會將醜化或歧視的角度或觀點拿掉。不過王若庭直言,政治人物的發言動見觀瞻,往往一失言涉及性別、物化女性時,就會引起社會軒然大波。

▶ 媒體識讀與資訊素養成必備技能

陳彥豪。

資深媒體人、銘傳大學未來媒體實驗室主任陳彥豪表示,他最近參與總統大選某陣營的宣傳策略團隊,發現過去擔任媒體記者只是「間人」(間接的人),而有權左右政策立法走向的「直人」(直接的人)才是社會發展的關鍵。他以此感想說明,通用人工智慧(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AGI)的快速進展,已讓製作ChatGPT的公司OpenAI坦承自己是「間人」。

陳彥豪說,「有影片有真相」「有錄音有真相」的時代已經過去,閱聽人唯有提高個人資訊素養、分散個人資訊足跡、多讀歷史與經典來培養獨立思考與判斷能力,才能在AI世代真正運用AI工具,並避免被AI龐大資訊給誤導。

劉增怡。

「科技始終來自人性。」Yahoo TV總監製劉增怡引用過去手機廣告名言,並根據圖形晶片公司輝達(NVIDIA)的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黃仁勳的話表示,即使有些工作會被AI取代,但人類有很好的判斷力,且很多情況是機器無法理解的。因此,劉增怡認為,只要人類不停止思考,也不要過度依賴機器幫忙做決策,而是成為運用資訊科技、有主體性的人,就不用擔心會被AI所取代。


|社福團|兒少數位安全須被重視 參與決策防範數位暴力

【林宜瑩專題報導】新聞媒體與網路內容是否有性別歧視現象?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指出,台灣新聞報導仍存在過度強調女性外貌、物化女性、性別迷思或獵奇的標題等問題。只要在網路搜尋「正妹」二字,就會跳出一堆與性侵有關的新聞標題。此外,帶有性意圖、性暗示的新聞標題更是司空見慣,如美魔女、G罩杯、底褲等用辭。

王淑芬。

王淑芬說,勵馨曾向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建議,新聞報導應善盡保護性侵害、性影像、性騷擾及家暴受害人的責任,避免性別與性傾向的歧視。她表示,新聞從業人員應自律,避免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妨害兒少身心健康、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真實與平衡原則。尤其應謹慎處理被害人身分,避免揭露個人隱私,更要避免複製偏差的性別刻板印象、標籤與汙名化。

兒福聯盟政策暨國際發展處副處長李宏文指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目前全球有196個國家接受並遵守。CRC積極消弭女孩與性別有關的數位落差,特別關注與確保上網、數位素養、隱私和網路安全,強調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考量。數位設備的使用不應有害,也不應取代兒少間或兒少與父母、照顧者之間的面對面互動。

李宏文。

CRC強調,數位環境應允許兒少表達意見,參與影響自身事務的決策過程。各國應推動兒少認識並利用數位工具表達意見,提供相關培訓與支持,讓兒少能與成年人平等參與。在制定相關法律、行政及其他措施時,應與兒少協商,認真考慮他們的意見。同時,確保兒少的參與不會被不當監測或資料蒐集,以免侵犯隱私權、思想自由和意見自由。

李宏文指出,CRC關注兒少在數位環境中可能遭受親密夥伴的數位性暴力、性虐待和性剝削。這些行為包括透過直播、製作、傳播或利用數位內容進行性敲詐、網路霸凌,以及未經同意創作或分享相關文字、圖像等。締約國應盡可能採取預防、保護和修復式司法措施,保護兒少免受各種形式的剝削,確保他們在數位環境中的福祉不受損害。

立委林月琴引述CRC,指出數位環境應為兒童提供生存機會,不應成為犯罪或恐怖組織煽動、鼓勵兒童自殺或從事危及生命的活動的場域。締約國需識別並應對兒少在不同情況下面臨的新風險。


|法律團|科技時代的智慧財產權 法律保障與歸屬尚待解

【林宜瑩專題報導】對於人工智慧(AI)迅速發展的現代,要如何確保創作者智慧財產權不受侵犯?對此,翰廷法律事務所律師黃秀蘭以台灣改編的動畫《紅尾巴》為例,指出動畫製作涉及多層次授權關係,包括向原作的漫畫家取得授權,再將劇本、角色插畫、立體模型分包出去,以及與虛擬實境(VR)特效公司合作製作VR影片。相互間都必須簽訂授權、委製合約,稍有疏漏都可能侵害智慧財產權。

黃秀蘭。

黃秀蘭也以可口可樂公司拍攝的廣告片《Masterpiece》為例,該廣告結合實景拍攝、動畫及Stable Diffusion AI生成技術,使用多件世界名畫、雕像及當代藝術作品進行動態立體化的拍攝、剪接。當中使用的包括畫家孟克的《吶喊》、梵谷的《在亞爾的臥室》等作品。除了超過50年以上的藝術品沒有授權爭議外,現代藝術作品都必須取得作者相關授權。

黃秀蘭表示,若人類以AI作為創作工具,並主導且深入參與創作,該類作品屬於人類精神活動的產物,主導創作者可取得AI創作內容的著作權。但若AI創作內容純粹是機械化蒐集、統計、歸納、運算等過程產生的作品,因缺乏人類精神思想,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各國普遍認為AI生成的作品不具著作權,也不受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保障。

黃秀蘭提醒,人的肖像、姓名、聲音都受人格權保障。若發生藝人聲音、肖像遭AI仿製的侵權情況,當事人可透過《民法》的肖像權、聲音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個人資料,《著作權法》的錄音、表演等著作的侵害,以及《公平交易法》的不公平競爭等維護個人權益。

在深偽技術(Deepfake)部分,黃秀蘭以美國描述2017年2月在車臣發生反同志肅清運動的紀錄片《沒有彩虹的國度》(Welcome to Chechnya)為例,指出該片採用深偽技術,用專業演員肖像替換性少數族群(LGTBQIA+)難民當事人。黃秀蘭說,影片導演採用這種方式的用意是保護當事人,但當中有無獲得當事人同意置換專業演員肖像?若有電視台想改編該紀錄片為影集時,又要向誰取得視聽著作權、隱私權、演員肖像權?

黃秀蘭也提到美國《紐約時報》對OpenAI、微軟(Microsoft)等公司提告,指控被告未經授權違法複製使用該報上百萬篇報導的文字,用來訓練AI,侵害著作權並損害該報商譽及收入。而OpenAI則事後在官網聲明強調並未侵權。

黃秀蘭表示,AI生成技術創作已是未來趨勢,AI科技公司應與傳播界影視產業協商全新商業模式、授權機制、權利歸屬、利潤分配,兼顧原始創作者利益及AI創作自由的發展。


|立法團|網路性別暴力樣態多元 數位治理面臨許多挑戰

【林宜瑩專題報導】近年來,隨著網路與科技的發展,數位性暴力及深偽換臉犯罪行為日益受到社會重視。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監察委員葉大華專講「從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法看數位治理議題的挑戰」時,直指網路裸照外流到N號房及深偽技術(Deepfake)的網紅小玉事件,促使兒少性剝削的修法朝向兒少最佳利益的方向考量。

葉大華。

葉大華指出,根據法律,引誘、容留、招募等方法,使兒少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者,處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若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等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少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犯前二項之罪者,加重二分之一。

葉大華提到,小玉以深偽換臉獲利千萬,二審改判五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另有一年八月得易科罰金;藝人黃子佼購買未成年少女A片一事也引起譁然,這些事件都與數位性暴力有關。無論是數位性騷擾、虛擬性侵,基於性別仇恨的行為與言論,侵害性別隱私權,或是透過數位進行人口販運、性剝削,利用性私密影像外流控制被害人,濫用AI技術製作虛擬影像聲音等,都屬於數位性暴力的類型。

葉大華指出,《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即所謂的「數位性暴力四法」,在修法後有了以下變化:提高刑責;要求加害者交出並刪除、下架性影像;可要求網路平台業者移除相關內容,並主動通報警察機關;將無正當理由持有及境外犯案納入處罰範圍等。但她也指出,這次修法並未將「威脅散布合意拍攝的性私密影像」納入處罰範圍。受害者在這種情況下,只能以恐嚇罪提告,但其罰則與受害者所受到的創傷並不相符。

葉大華坦言,未來數位治理面臨許多挑戰,例如如何處理遊走法律邊緣的網路哏圖與二創圖文、如何因應AI再現兒少性剝削影像、如何落實兒少隱私權及降低網路公審效應等。她也提到,即使是虛擬兒少性影像也不應成為產品對外販售,這已是國際各國的共識。如何依法達成共識及劃定界線,則是數位治理要面對的挑戰。


專題攝影|林宜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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