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我們應該聲援李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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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中旬,曾擔任非政府組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志工的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人李明哲,在入境中國後神祕消失。親友透過外交管道詢問,卻始終查無旅館入住及中國官方逮捕紀錄,最後才由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而遭拘留調查。

國際特赦組織得知此事後,說明李明哲是中國《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生效後第一個遭拘留的外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並發出緊急救援聲明及全球連署,呼籲中國政府「立刻公布李明哲的下落;立刻釋放李明哲,除非有可靠的證據顯示他可能犯下國際承認的罪行,且獲得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公平審判;確保李明哲獲得保護,不受酷刑以及其他不人道待遇,且能夠和他的家庭、他所選任的律師聯繫,並獲得足夠的醫療照護。」

李明哲之妻李凈瑜則毅然決定前往北京救夫,登機前一刻,台胞證卻臨時遭到中國政府註銷無法成行,她憤而披露中國國安單位刻意透過私人管道與她聯繫,並發表公開信強調,如果接受掮客的條件,就是出賣台灣尊嚴。中研院學者吳介民受訪時稱李凈瑜為「非典型家屬」,所要求的其實只是「正常法治國家的基本人權與正當透明的程序」。

提到「正常法治國家的基本人權與正當透明的程序」,台灣人其實並不陌生,對長老教會信徒來說,更該如數家珍。1970年代,台灣處於風雨飄搖之中,長老教會陸續發表3個聲明:〈國是聲明〉〈我們的呼籲〉〈人權宣言〉,其主張的核心價值不正是「正常法治國家的基本人權與正當透明的程序」嗎?

然而我們也知道,這些如今看起來正確無誤的堅持,並非不用付出代價就可輕易達成。不僅要面對政府的打壓逼迫、甚至連「黨國基督徒」也會跳出來加入迫害的行列。然而當年的信仰前輩堅持做對的事,不畏牢獄之災發出良心諍言,成為今日「我真愛講這故事」的信心典範。

歷史殷鑑不遠,在台灣基督徒見到廣大禾場,熱衷於中國宣教的此刻,我們是否無視眾多在缺乏「正常法治國家的基本人權與正當透明的程序」底下遭到刑罰的受苦者,迷戀於宣揚「小確幸福音」,自滿著「得人如得魚」?受難週剛過,別忘了耶穌受釘那刻,連祂的門徒都不願承認自己的身分。面對人權受逼迫的同胞,教會選擇的是與受苦者站在一起、為真理發聲一同受苦;還是選擇與壓迫者站在一起、讓「黨國基督徒」的幽靈再次借屍還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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