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工盟檢討政府漁業人權計畫 點出執行力度不足

(相片提供/台灣人權促進會)

【邱國榮整理報導】台灣遠洋漁業長期遭國際批評涉及強迫勞動及人權壓迫,為改善此問題,行政院於2022年5月核定公布四年期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計畫實施至期中,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漁工盟)特於6月5日「全球打擊非法漁業日」召開記者會,檢討計畫執行情況及成效。報告中指出雖然計畫立意良善,但執行效果不彰,尤以「落實勞動條件」「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及「提升監測管理機制能量」的表現最差。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政府在制定行動計畫後應強力執法,但過去兩年各部門缺乏橫向溝通與協作,導致計畫執行混亂。例如,漁業部門成立漁業人力組負責勞資關係輔導等,但相關業務缺乏法律依據,執行效果不彰,而應負責勞動法規執行的勞動部卻置身事外,導致漁工人權問題頻發。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遠洋漁工因聘僱雙軌制受到歧視,無法適用《勞動基準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此外,政府未明確通過國際勞工組織《漁業工作公約》國內施行法,導致遠洋漁業仍存在高度強迫勞動風險,且漁工航行期間無法使用Wi-Fi、長期孤立,加劇他們的困境。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進一步指出,漁工與外界隔絕、海上監管不足及資訊不透明是人權剝削的主要原因;而行動計畫未能強制規範漁船提供通訊網路,允許漁船在海上停留長達十個月,加劇漁工孤立處境。此外,船舶攝錄影系統(CCTV)紀錄由船舶經營者保存,漁船動向不公開,增加公權力監管難度。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督導李正新強調,漁船的高強度工作與短暫休息時間不成比例,強迫超時工作現象嚴重。此外,漁工的生活設施改善依然不力,岸上生活設施的建設也未能真正改善漁工的居住環境。漁工盟強調,新政府應公布《漁業工作公約》國內法化具體時程,令所有漁工適用《勞基法》,強制規範所有遠洋漁船應裝設Wi-Fi設備,並要求遠洋漁業企業執行供應鏈盡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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