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講完立場,開始牧養吧!

第62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通常年會結束了!年會中最熱門,也吵得沸沸揚揚的議題應該就是2014年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性婚姻議題牧函〉及其衍生出來的贊成同性婚姻與否的問題。總委會報告、總幹事報告,到議案的總會助理總幹事、幹事任命案中,都有熱烈討論關於同性婚姻的相關問題。這封牧函大概是總會發表牧函中,牧長最認真看待的一封牧函吧!年會議會中也再次確認2014年的牧函是有效的,同時也是總會目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

隨著總會年會的結束,我們得嚴肅思考一個問題,在我們講清楚立場後,接下來要做什麼?怎麼做?議場內大聲告白「我關心同志、接納同志,但反對同性婚姻」的議員及代表眾教會、眾信徒的牧師們、長老們回到宣教的場域中,我們的牧養原則是什麼?要怎麼牧養我們教會內出櫃的、未出櫃的同志呢?是得依照牧函清楚地區分「同性性傾向」與「同性性行為」,然後依照牧函所說的原則做為參考與指引來牧養教會裡的未婚信徒,還是我們有其他的依據呢?

要牧養,一定要牧養!因為信仰不是用嘴巴說一說、喊爽的,信仰得在生活上實踐出來。

因此,牧養同性性傾向者時,我們還得誠實地面對許多到現在為止,我們都不曾認真討論的問題。例如在牧函第3點明確地說到:「我們不可因為一個人的性傾向,拒絕其參與教會生活,而要靠聖靈使其活出盼望」,到底是什麼意思?是指不能拒絕他/她參加團契聚會、主日禮拜,還是指不能拒絕他/她受洗成為教會陪餐信徒?同性性傾向者若是陪餐信徒,可不可以受選為長執呢?

更進一步說,同性性傾向者教會可不可以推薦他/她投考神學院成為獻身的傳道人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教職制度中容不容許同性性傾向者呢?這些都是我們在牧養上得認真面對「信仰與教制」上的問題。這些問題都不容我們以情緒、好惡來判斷,更不能以「聽說」來做討論的根據,而這些問題也才是教會本身應該誠實面對的問題。

最簡單的牧養方式就是直接告訴同性性傾向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不歡迎你們進入這個大家庭」,將他/她趕出教會,拒之於門外。如果是這樣,我們就不用花時間、費精神討論以上所說關於「信仰與教制」的問題。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們不能也不會這樣做的話,請認真、用心來討論我們要怎麼牧養。

立場已講完,請各位牧長開始牧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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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意見

  1. 教會牧師拒絕為未信者證婚,你可以說是牧者沒有愛心嗎?這是原則問題吧?
    不認同同信婚姻是教會原則,跟有沒有愛心也是二碼子事。
    難道主不能沒有公義?

  2. 關懷牧養在現實中是很實際的問題要正視 大過 表態贊成或反對 重演藍綠惡鬥的模式對教會 對基督的肢體是一種虧損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