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雨
吳媛媛許多本書都在談瑞典的北歐模式與台灣經驗之間的比較,其中《當個普通人也很自豪》和《上一堂思辨國文課》中提到了一個例子:瑞典小鎮發生一家四口的自殺的悲劇。猜猜瑞典主流媒體怎麼報導的?就一句話:「在某鎮,某個時間點,某個房子裡發現了四具遺體。」
沒有驚天動地的標題,沒有血淋淋的細節,沒有鄰居的耳語,也沒有「專家」的臆測。遺體之間的關係?不提。房子在哪種社區?不說。死因是什麼?等警方調查。親友有什麼感想?那是他們的私事。
看到這個例子,我震驚到久久不能自已。這才是對人的最大尊重,不論是對死者或對死者親友,甚至對這社會本身、對這社會還活著的、對可能被貼上各種標籤的無辜之人,都是最大的尊重。
再看看台灣呢?7月12日,一則家庭悲劇的新聞在網路上流傳。即使是相對被認為是有公信力的公視,也都在標題和報導中提到里長的說法,還對凶嫌加上「沒有工作」和「情緒不穩」等字眼。最後來一句「全案還需由警方偵辦釐清」,彷彿這樣就能為前面的字句脫罪似的。等等,里長是什麼東西?他哪根蔥啊?更重要的是,里長是法官嗎?有必要去問里長嗎?鄰居的八卦真的這麼重要嗎?
偵辦完結前的所有字句都需要斟酌,在這個「網路輿論先跑,司法在後面追」的時代,媒體吐出的每一個字,都可能在警方、檢方下結論之前,就已經在人們腦海裡生根發芽,甚至開枝散葉了。
男子拿刀殺人,這確實是個悲劇。但是,媒體朋友手中的筆和鍵盤,可能正在殺死一些無辜者。新聞不是八卦,記者不是偵探,而媒體更不應該成為現代版的劊子手。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