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affirm that the Church and individual Christians must censor and rebuke all forms of blasphemy and pornography as idolatrous, ungodly, anti-human, anti-Biblical evils.
我們申明,教會和基督徒個人都必須審查和譴責一切形式的褻瀆和色情內容,並視其為偶像崇拜、不敬虔、反人類、反聖經的邪惡行為。
We deny that any pornography and other blasphemy are permissible as art or “free speech”.
我們否認任何色情和其他褻瀆行為可被視為藝術或「言論自由」。
作◉復興聯盟
翻譯、改寫◉許立人
雖然這世界總會有一些邪惡的人刻意製造充滿褻瀆、色情的內容,並透過各種各樣的媒體形式發布出來,但我們仍然不應該以此為由剝奪言論自由。因為我們以公共決策制止這項罪惡同時,可能正釀成另一種罪惡,譬如專制獨裁。如先前的條目揭示的:「儘管邪惡、褻瀆、髒話和色情既非真理,亦非合法言論,必須受到譴責和查核,但我們否認依據聖經審查其是否合乎真理的正當性。」
然而,身為基督徒,我們當然不能容忍這樣的內容在教會裡流竄,也不樂見這樣的內容在世界流行。故此,我們應本於基督徒的責任審查、判斷與譴責這些內容。我們的工作是為世界辨別,並指出這類訊息的錯謬及邪惡之處。一方面我們要指責製造與傳播這類訊息的人,一方面我們也要教導世人如何拒絕這類訊息,並用合理的方式限制這類訊息的傳播。例如大部分政府會以法律規範暴力及色情類型的影片,也禁止侵害人權的殘忍、猥褻、虛假、惡意、倫理敗壞等影片、創作或文章,並施以刑責。
我們同時要強調,人類有犯罪的能力和機會,但沒有犯罪的自由。我們雖有能力製作褻瀆、色情、反聖經、反人類的作品,但我們沒有製作這些邪惡內容的自由。雖然在上帝任憑之下,人犯罪不一定立即受到懲罰,但所有犯過的罪將來必然都要受到審判,而且人不能藉口說他們所行得到上帝的允許。一個敬虔與熱愛真理的人會明白,人沒有犯罪的自由,不論這自由是透過言論、行動或其他任何型式展現,都不可能被上帝許可,也不是上帝的安排、上帝的計畫。我們犯罪都是出於自己,是濫用上帝所賜的天賦才能,在上帝任憑之下行出來的。
基督徒和教會的觀點是人應回歸聖經與上帝的誡命,持守上帝交託的真理。這真理的內容是人類管理世界應遵循的方法及解決問題的前設,應為世人所尊崇。但我們也知道,在現今的世界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因為並非每個人都被聖靈重生而明白真理,以至能夠信服並遵照聖經教訓去制定法律及管理社會。即便如此,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與教會仍應當繼續做兩件事,一是持續宣講福音,一是繼續以聖化的良心批判世上一切不合理之事。在上帝護理之下,我們如此行,就可能使人因著聽道、透過誡命而知罪悔改,因著福音而歸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