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性別暴力系列講座 談性影像外流處理

(相片提供/高雄市女權會線上講座截圖)

【林婉婷採訪報導】7月17日晚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主辦、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承辦的「數位性別暴力防治」系列線上課程的第三場「網路安全急診室-性私密影像處理與下架」中,主講人、性影像處理中心計畫主持人劉昱均開宗明義點出,如果遇到性影像外流、加害人持有性影像並勒索等事件,都可以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求助,中心提供全年齡服務,上班時間為早上9點到晚上10點、全年無休。

性影像處理中心服務包含法令諮詢、證據保留教學、報警教學、下架與刪除影像機制、大型平台防禦、後續諮商管道轉介等。關於「證據保留」,劉昱均不建議把所有證據保留在雲端,尤其未成年者性影像,因為帳號可能受限於平台針對性影像的相關機制而被凍結;平台並不會知道這些影像是否為證據。她建議將證據放在離線設備,但也提醒如果將性影像儲存在硬碟、隨身碟,需留意加密與設備保存。

「報警」時可以請求社工陪同、在隱蔽空間或特定性別的警員進行筆錄;「刪除與下架」則是由中心人員聯繫平台業者執行,因為現在國內有相關法規,因此境內業者多會配合;境外業者則需要有更多溝通、遊說。

成年案件處理流程是中心接獲申訴後,首先判斷申訴者為當事人/經當事人授權之相關人,或是非相關人(檢舉);相關人需要提出證明,中心才能進一步受理案件;若申訴為非相關人,中心則會提供諮詢、轉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會如此謹慎的原因,一方面是成年性影像案件屬於告訴乃論,因此申訴需要為本人或本人授權之相關人,另一方面是因為過去曾有犯罪者利用iWIN服務、卻向受害者謊稱自己是駭客並幫忙移除性影像,藉此誘騙受害者提供性影像或答應交往為報答。

受理申訴後,若性影像尚未被散布,中心會協助被害者提升隱私設定、參與防禦計畫,並轉介社政資源;已被散布則雙管齊下,通知平台業者要求移除、下架,同時通知社政執行「行政裁罰」,接著一樣會協助被害者提升隱私設定、參與防禦計畫、轉介警社政資源。未成年案件屬於公訴罪,不論是當事人、相關人、提出檢舉的非相關人,若確認為性暴力/兒少案件,都可以提出申訴。處理流程與成人案件一樣,不過業者移除、下架時限為24小時內,且中心按規定一律會通報社政、警政資源。

劉昱均說明,性影像處理中心在今年第一季受理之案件總計1177件,有238位被害人,當中有53位為未成年人,性別比為74%女性、26%男性,但「遭遇性勒索」比例則是男性高於女性。網址移除率為83.73%,短網址和雲端空間的移除率最高、皆為100%,而論壇和內容農場移除率相較低、分別為74%和58%。目前因為技術受限,若加害人僅持有性影像、沒有上傳網路,沒有任何辦法可以提前阻止加害人散布影像,但可以透過防禦計畫避免影像在大型社群或影音平台散布。

講座中也定義何謂性影像。除了性交行為、性相關行為(例如自慰),性器官或足以引起性慾/羞恥之隱私部位也算,例如大腿根部、底褲、穿著緊身褲或薄紗但仍可以辨識性器官輪廓等;但大腿、乳溝不算是性影像。因此針對與會者提問某些偷拍社團裡有受害者不明的大腿、乳溝影像應如何處理,劉昱均表示目前只能先通知iWIN、請他們與平台業者聯繫。

劉昱均分享性影像外流事件處理案例。有加害人誘騙受害者下載並註冊「過度抓取個資」的直播APP,視訊裸聊時取得性影像,並以透過APP取得的通訊錄、性影像來威脅、勒索受害者;劉昱均提醒,處理時請勿支付任何經費,應保存對方聯絡方式、對話資訊等證據後報警;不願報警則評估並封鎖聯繫管道,若發現性影像遭到散布則聯繫中心。

劉昱均坦言,哪怕刪除、下架性影像,不能保障日後不會有人再度上傳、散布備份檔案,但這不代表受害者從此無法好好生活。根據她的處理經驗,很多性影像事件裡,最讓受害者感到受傷的、難以恢復的,其實是身邊的人對事件的負面評價;而身為處理人員,必須有性平、同理、保密的訓練與原則。

她鼓勵受害者透過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求助,讓影像即時從生活中移除;而蒐證細節可以參考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製作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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