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大華建請行政院速修正民法父母懲戒權規定

情境圖。(相片來源/AI產生)

【林宜瑩整理報導】近年來台灣發生多起兒虐案,多因父母懲戒過當引起,監察委員葉大華在調查報告指出,我國現行《民法》第1085條仍保有父母得對子女行使懲戒權的規定,恐易誤解體罰是一種管教,而法務部已於2023年3月14日提出修正草案,去除懲戒觀念,從法律面防止體罰、身心暴力成為管教方式。她建請行政院應加強社會對話與溝通,盡速通過此法案修正,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以兒童為權利主體的精神,同時相關部門應全面支援父母正向教養子女。

葉大華指出,2022年11月27日彰化縣驚傳兒虐案,一名三歲男童因受重傷被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腦出血昏迷指數三,且全身布滿瘀青及瘀血。經醫院緊急進行開顱手術,並持續醫療照護,該男童終於在2023年1月間轉安置於新竹縣內一家護理機構。對此,監察院衛環、司獄聯席會議於7月17日通過葉大華所提新竹縣政府糾正案,並促請竹縣府、彰縣府及衛生福利部確實檢討改進相關缺失。據歷年重大兒虐致死或重傷案件統計,超過五成施虐者為父母,「習於體罰或不當管教」及「缺乏親職教育」為施虐主因。

另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21至2023年各縣市同時併有兒少保護個案的陳報案件合計有1148件,各年度分別為399件、378件及371件,後續因搬遷轉介至他轄服務案件則有78件。衛福部雖已訂有相關決議及作業規範,但上述男童案竹縣府與彰縣府跨轄轉銜處置仍出現漏接情形,因此監委請衛福部以本案為借鏡,通盤檢討並加強督導,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葉大華表示,CRC已明文禁止家內體罰,截至2022年有65個國家立法禁止家內體罰,包含鄰近的日本、韓國,我國兒少權法亦將此納入規範。她認為行政院應轉飭法務部與衛福部,審視國際情勢變化及國際公約規定保障意旨,通盤檢視《民法》父母懲戒權相關法規並進行滾動式修正,以協助家長建立不使用暴力的教養方式與環境,保護兒少免遭一切形式暴力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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