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論壇 培力性平意識

從信仰深入公共議題提升敏感度 女傳剖析心路歷程作見證 律師提醒法律識讀能力

總會婦女舉辦論壇,講師重新建構聽者的性別平等意識。(攝影/林佳靜)

【義工記者林佳靜台北報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4月27、28日舉辦「2017年婦女論壇」,邀請甫回國的海外宣教師蘇貞芳分享「我只想跟你談生命:從信仰看打結的性別議題」,及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談「性別與法律」,深入探討公共議題,啟發婦女的性別平等意識。

(攝影/林佳靜)

蘇貞芳曾是勵馨基金會的靈性關懷師,就讀過高師大性別研究所。她提到自己「從檳榔西施到牧師」的經驗,因為幼年喪父,從小就在母親經營的檳榔攤幫忙。她說,「檳榔西施」隱含著對女性的性別歧視和壓迫;「牧師」雖被敬重,但成為女牧師卻比男性經歷更多被質疑的過程。

蘇貞芳列舉許多新聞,嘗試從台灣處境來談生命價值觀,以提高婦女對性別議題的敏感度。她帶領婦女們察看聖經裡的性別關係,檢視當時婚姻的本質。她強調,女性身體自主是靠長期爭取而來的性解放,而「性解放不是性淫亂」,不該有所誤解。性別歧視就像是一群盜賊,偷走了她的自尊和信心,也偷走了原本屬於她的自由和快樂;更使得許多女性被看輕、不被重視,被取笑、被拒絕,甚至連自己也不喜歡自己、不接納自己。蘇貞芳說,信仰並不是一個宗教儀式的舉行,而是要牧養靈性,關懷生命;任何形式的壓迫都是信仰所要對抗的。

蘇家宏提到,1931年5月5日施行民法親屬篇(舊法),廢除納妾,建立夫妻財產制,但仍存在著許多男女不平等的規範,歷經數十年才逐漸修正。舊法原則上是要冠夫姓、要住在丈夫家中、從父姓、子女監護權要聽丈夫的……等,經過修法後,性別平等才得以落實。然而,現在仍有一些不平等的條例,如祭祀公業條例,仍依循傳統的宗族觀念,限定以男系子孫(含養子)為主。傳統社會可能有父母以親情壓力要求女兒預先同意放棄繼承等問題。有些看似平等的不平等觀念,如訂婚、結婚年齡的限制男女不同等,都需要進一步探討。

最後蘇家宏以簡易圖表幫助婦女了解「法定夫妻財產制」「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如何撰寫遺囑等。他提醒,「女人一定要比男人懂得法律」,獲得在場熱烈迴響。總會婦女幹事連嫦美牧師表示,性別公義委員會日前已通過決議,請各中會性別公義部和其他部合辦有關性別暴力相關課程,鼓勵婦女部也可和性別公義部合辦,講師費用由性別公義委員會支付。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