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出養,就像愛的接力賽,透過法律程序,讓孩子、原生家庭和收養家庭的生命都得到圓滿。每年8月第二個主日是「幸福家庭日」,讓我們一起見證愛的奇蹟。
用繩量給我的地界
◎不枯葉
昨日,我們剛為寶貝過了11歲的小生日,只有我們一家三口,寶貝非常滿意。我從一開始就告訴寶貝,生日是感恩的日子,我為他感謝父神,讓他的生母11年前把他帶到這個世界;我為他感謝父神,帶領他到我們家,這八年做了我們的孩子。但在寶貝來到我們家之前,我們經歷了重重關卡。
大約十年前,新婚的我們因種種原因無法生育,在經過一年的不孕症治療失敗後,夫婿仍然非常希望有個孩子。我們討論了許多,最後決定收養小孩。當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實施,收養小孩的第一步是找個合法的收出養機構,先參加其收出養說明會。我們大約花三個月尋找適當的收出養機構,在參加說明會以後,開始著手申請。回想當時,為了準備齊全十幾樣的資料,我們第一次上警察局,只是為了申請良民證。除了印象深刻的良民證外,還需要常規的基本身分證明和令我們有些為難的財力證明等,再加上花了我不少腦力的收養計畫書。這與大家認知的不同,以為收養就是去孤兒院看小孩,哪一個看對眼就帶回家。
踏出第一步後,我們等待機構審核收養人資格,幾週後得到通知,要我們去面談。面談過程中,機構詢問我們對收養的想法、照顧教育孩子的方式,還有收支的規劃等。當談到管教和體罰,我們的觀念與機構認定的理想方式有所出入,所以花了很多時間談這個議題。後來,他們覺得我們夫妻的每月結餘不足以花在孩子各項需求及才藝學習上,特地又打電話來跟我們討論。
又過了幾週,我們得到機構內部審核的確認,接獲通知可以上課了。在申請收養的程序中,需要上滿指定時數的課程,這花了我們差不多兩個月的週六上午的時間。課程中透過一些活動,討論、分享我們對收養的期望與教養孩子的觀念等。此外,在課程中,老師會一直強調一個觀點,就是要越早告知身世越好。我認為收養是一個奇妙而美好的事,身世並不是不能說的祕密,我們可以自然地談論這個話題,並不是難以啟齒的事。
課程結束後,我們還有一場面談,主要是綜合我們上課的評估,看看我們是否真的準備好迎接小孩的到來。因著我們對孩子管教的堅持,我們的面談比別人多一次。我耐心地跟機構進行溝通,因為我們不願用虛假的承諾,逃避審查可能不過的風險,我堅信凡事都在上帝手中。沒想到,當我們覺得過不了關時,接到通知說,我們已通過審查了。從開始送申請,到接到這個通知,大約過了七個多月,其中超過大半時間都是在等待。
下面這個階段是收養家庭和被收養小孩的媒合。在之前的申請過程,我們需要填寫意願表,作為收養方,可選擇想要收養小孩的性別、年齡、血統、健康程度、出生家庭的狀況和原生家庭父母的狀況等細項。出養方同樣有一份意願表,選擇希望他們的孩子有怎樣的父母。媒合階段就是按照兩方意願,篩選出能成功配對的兩方。我們相信上帝會預備最好的孩子來到我們身邊,不願過度挑選生命,所以我們的條件放得很寬,只有一些基本要求。
我覺得等好久,還主動詢問幾次,才明白原來不是有很多小孩排隊等待被收養,即使我們條件很寬,還是沒那麼快媒合到適合的孩子。我們無法預期還要等多久,雖想準備好孩子的衣物,卻因沒指定性別、年齡介於一至二歲間,想買也無從下手。不過,我們已為孩子取好名字,中文、英文都有。還好令人心焦的等待沒有太久,媒合了四個多月後,在毫無心理準備下接到一通電話,表示有個媒合機會,是個兩歲半的活潑男孩,比我們期望的超出一點,並告知一些關於他的原生家庭狀況。我思考了大約一分鐘,想到這個小孩可能會有的難處,只有上帝能幫助他,所以很快地答應這個媒合機會。當然,我們可以選擇不接受,繼續媒合。
可能很多人以為,收養就在此告一段落,就此結案,把小孩帶回家。但走到這裡只是一半的過程,接著是循序漸進的介紹流程,讓我們彼此認識。
首先有一個說明會。會中,機構透過小孩過去的影片和照片讓我們認識孩子的長相、動作和說話,並詳細說明孩子原生家庭的狀況。雖然,我沒有第一眼就愛上這個孩子的悸動,但是當場我和夫婿就想馬上確定收養他。只是我們被告知,決定前有一個冷靜期,至少要等24小時才能答覆是否確定收養。由於這個會議不能拿手機翻拍,回家後,我反覆想著腦海中那個我努力記下的身影,想著想著後勁開始起來了,就像戀愛一樣的感覺,甜蜜蜜的,我越來越確定他就是上帝給我的孩子。
第二天,我們給出正面的答覆,不過機構仍再三確定,深怕我們之後會反悔。我私下查過,那幾年台灣收養孩童的退養率有上升的趨勢,這也難怪社工們都要小心翼翼地做決定。在確定收養意願後,我們才能知道孩子的姓名及其詳細資料。
其次是安排漸進式接觸。從半天在孩子熟悉的環境互動,到一天的外出玩樂,接著是三天兩夜的實際居家生活,再接著八、九天,然後直接半年的試養階段。試養階段每個月都有一次社工的家訪,看看孩子的狀況,看看爸媽養育教導上是否順利。
半年後,通過試養階段的考察,我們進入最後階段,上法院進行親權轉移。這次我們又等待了幾個月,才收到上法院的通告。法院裁定後,我們接著等公文。從開始申請,到接到公文,已經過了大約840天,孩子終於可以入我們的戶口,正正式式地成為我們的孩子。
八年來,我享受了作母親的美好,也體認到我們不是完美的父母,我們只能盡力照上帝的話語養育寶貝。在我們力所不及的事上,我們相信寶貝也是天父的孩子,他是上帝用繩量給我們的地界,祂必會看顧保守,我們可以放心地將孩子交託給祂。在一個又一個生日,我們將會看見上帝與寶貝同在的成長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