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整理報導】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主辦、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承辦的「數位性別暴力防治」系列線上課程,在7月24日晚間邀請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主講,談「斬斷兒少性剝削產業鏈-淺談兒少性剝削、網路誘拐與救援經驗」。
陳逸玲說明,兒少性剝削是指利用權力不對等,包含年齡、經濟、社會地位、性別等各方面來達到剝削的目的,「並非兒少在看似同意、好像是自願的情況下就可以被允許。」因此兒少性剝削的重點不是在意兒少意願,而是關注不公平的互動。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即屬兒少性剝削;這也是近五年的通報案件大宗,去年甚至達到3000多人。受害者年齡主要落在15歲至未滿18歲、女性為多數;男性受害案件多是視訊裸聊被盜取性影像,女性則是遭以網友、情侶等關係脅迫。
網路的兒少性剝削主要分成四種:網路誘拐、性勒索、未經同意散布、兒少性虐待或性剝削;加害人常見手法是藉由與兒少建立關係,進而將話題帶向身體發育、親密關係等。陳逸玲提醒,若知道兒少在意的事,在學校、家庭等建立暢通、信任的管道,或許可以藉此破除性影像的傳遞。
陳逸玲也提到性影像外流後產生連帶影響,像是霸凌、性勒索、影像散播的二度傷害,導致關係控制、性侵害、加害人以個資勒索更多影像,還有勒索金錢、遊戲點數等。很多人想知道為何兒少會被拍攝私密影像,但陳逸玲指出,重點不在於「兒少怎麼做」,而是加害人到底是用了什麼手法誘使、威脅兒少。
事實上,台灣展翅協會曾在2018年調查後發現「自拍」本是現在青少年世代的網路互動方式,而流行文化、主流媒體也影響青少年對性、對自我、對隱私的理解。另網路交友軟體多沒有身分驗證的機制,兒少容易在保護不足的情況下受害,或是在自介上宣稱年滿16歲或成年,顯示網路的兒少保護機制不足。
陳逸玲也提出成年人如何幫助兒少的建議:老師除了協助處理,應聚焦在解決問題而不是指責兒少,並進一步與兒少討論健康關係、同意和信任等議題;也要提醒家長保持冷靜、協助他們暸解可能面臨的狀況、提供心理支持資源等。
而社工則應協助與兒少、家庭共同進行處遇計畫,包含協助兒少被害人及其家庭看見性剝削歷程,討論影響並從中協助理解親子互動、親職功能;重要的是花時間陪伴面對創傷、轉介心理諮商資源。
家長進行預防溝通時應鼓勵孩子謹慎思考,讓孩子認識到私密影像外流的不可逆性,同樣要讓孩子知道向與自己同樣是未成年的人要求私密影像是違法的,並討論、練習如何回應索取的要求,給予孩子支持、讓他們安心求助。
她也認為,由於網路犯罪無遠弗屆,因此應有全球一致的法律標準與有效執法,網路平台的責任也是不容忽視;最後她呼籲社會意識提升,不是只是要求「自我保護」,還要要求每個人「尊重他人」,「任何一個成年人都不該把兒少當作性想像、性對象,這會是現在社會缺乏的共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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