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接住性創傷者 陪伴者也需要重要他人

(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高雄報導】去年5月掀起的#MeToo浪潮,讓人看見性別暴力可能發生在任何場域、任何關係之中,也讓社會大眾意識到這是需要「所有人」共同面對的議題。8月24日下午在高雄駁二藝術特區8號倉庫「數位青創講堂」,旅行心理治療所攜手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舉辦「如何接住?怎樣陪伴?#MeToo浪潮中,關於社群義務的反思及實例分享」講座,邀請臨床心理師徐孟汎、導演賀照緹分享。

用團體力量支持當事人

賀照緹回顧2020年底被揭露的紀錄片導演吳乙峰性騷擾案件,以及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如何以團體力量去處理、接住三位女性當事人。工會為此組成調查小組,並致電具有性別暴力案件處理專業與經驗的律師莊喬汝請益;期間連結婦女新知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等重要盟友。案件於2021年11月開庭,最終達成和解、行為人賠償精神慰撫金。

賀照緹說明,性創傷當事人需要有「重要他人」的陪伴;而「陪伴者」在過程中會接收到許多情緒,亦需要有重要他人的關懷。當陪伴與處理案件同步進行時,所有的資訊都需要當事人同意,才能由陪伴者轉達給調查小組。

而團體陪伴量能的評估,取決於當事人要做到什麼程度、陪伴者要同行到什麼程度;例如是否要走訴訟、倡議、藝術表達等。陪伴者要考量到自己的狀態,不要未經思考就輕易給予承諾,否則反而會讓當事人失望。在這個案件中,工會的角色是基本陪伴者和倡議者,但心理諮商等深度陪伴就需要專業資源介入。

性創傷對一個人的影響

而徐孟汎指出,性創傷當事人多數沒有想過自己熟悉的對象、熟悉的環境成為傷害自己的原因,因此陪伴最首要、最重要是「建立安全感」。也由於性創傷當事人不確定自己能否揭露事件,久而久之恐與外界、與自己都失去「連結」,陷入自我懷疑和譴責、越來越封閉;「重建連結」也是修復的重要一步。而「社群」應該做的,則要肯認這些事情「真實發生」,這種相信對當事人來說相當重要,並且進一步去推動彌補措施。

值得留意的是,「陪伴者」長期接觸創傷、哪怕不是當事人,也可能出現創傷反應,例如急於伸張正義的憤怒、無力感受;這是「替代性創傷」,並且不容易自我覺察。

(攝影/林婉婷)

賀照緹補充,由於紀錄片拍攝教學的特殊性,學生對老師有很深的自我揭露和信任,但性騷擾無疑是破壞這樣的關係。三位員工也會有自我譴責,包含是否為自己誤會行為人的意思,或是否為自己縱容行為人的騷擾。

她坦言,有不少紀錄片工作者對於這個案件感到憤恨不平,或是認為工會的步調太保守、太緩慢;但她認為處理不可以操進,而是要確保當事人的想法,以及自己可以負擔的程度。尤其當事人在不同時期的情緒狀態複雜,會有反覆、有猶豫,需要多次確認。有時陪伴者的憤怒或鼓勵也會形成壓力;她相信比起「行動」,更重要的是「同在」的陪伴。

更合宜話語幫助修復路

關於當事人的反覆和猶豫,徐孟汎指出,性創傷會破壞一個人的「權控關係」,所以當事人第一時間多懷疑自己誤會對方、為對方的行為做出合理化解釋;這也與害怕衝突、講求和平的文化有關。再加上來自社群的質疑,都可能讓當事人更不敢揭露;久了失去連結、信任和控制感,對生活中的人、事、物都感覺很「模糊」。這時候自然很難要求他們下決定、去確定自己想要什麼。

當事人的罪惡感是來自於「以為自己有力量去抵擋、去阻止」;要意識到自己全然無助、無望,對一個人來說是很可怕的事。這時人們會萌生「如果當初沒怎樣就好了」的念頭,這就是罪惡感;哪怕旁人反覆強調「這不是你的錯」,當事人也很難立刻接受。徐孟汎建議陪伴者可以放慢步調、把責任劃分更明確,例如「雖然你當初選擇相信,但破壞這份信任的是對方」等。

徐孟汎點出,性創傷復原的路是有進、有退的過程。但根據實務經驗調查,最能夠協助當事人復原的「第一名」,是願意支持、相信和傾聽的「重要他人」;其他有效的方式包含:與專業人員接觸、與寵物互動、品嚐美食等。

好好傾聽為陪伴的開始

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彭渰雯全程參與這場講座,並受邀分享看法。張萍特別以基金會處理的校園性別暴力事件案例,強調「保護孩子是大人的責任」,呼籲不應要求孩子要做到自我保護。

在問答時間,與會者們討論「何謂內在強韌度」以及「身體界限差異」等議題。徐孟汎談到,近年來心理學界經常使用一個名詞:「創傷知情」。每個人的成長背景不同,而絕對相信自己的經驗,很可能會阻斷對別人經驗的理解。當一個人聽到對方遭遇性別暴力,會下意識想要去追問事件細節,但對當事人來說,這些追問可能是「質疑」。她提到,如果當事人願意找自己訴說、哪怕只是一小部分,都只要先「傾聽」就好,不要急著追問、建議。

(攝影/林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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