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私審的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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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思媂

約2000年、耶穌被賣的那一晚,在小心不被大眾發現的狀況下,在眾祭司、經學教師與長老們的注視中,耶穌被他們審問、定罪,只因為他們彼此對聖經的立場不一樣,而為了他們口中的正統、公義,他們甚至不惜違反十誡,找了幾個槍手來作假見證,就是要將耶穌置於死地。

在傳道的這3年中,耶穌有很多機會與法利賽人接觸、對談,其中的互動有好有壞,有在屋簷下一起吃飯的,有平和討論議題,也有無言以對,更有不歡而散、惱羞成怒的,而最後這些人暗中決定,要設計謀殺害耶穌。

但是,他們害怕與群眾對立,害怕公然審問耶穌,一方面會引起群眾的不滿,一方面又怕自己講不贏耶穌,於是,他們寧可花費大筆的奉獻、在沒有什麼人看見的場合下捉拿耶穌,又在一個明顯不公平的情況下,對耶穌進行黑箱的審問,且想要趕在天亮前完成審判,好讓耶穌在還沒被太多人知道這件事的情形下迅速地被處死。

反觀耶穌,在傳道的3年中,雖然很多時候與法利賽人意見不合,但對於他們的批判,都是在公開的場合下訴說的,耶穌不怕眾人的檢視,也不會暗中去計算這些人,更不會為了要害他們而違反聖經的教導,除了在受難的前幾天,在聖殿的賣場失控搞破壞以外,祂沒有做出任何脫序的行為。而在面對那些不遵守聖經律法的群體,耶穌的選擇是以關心代替責罵、以同桌代替壓迫,並且不會因為他們頑固不改,就對他們失去耐心,反而持續地與他們同坐席。

基督徒,是指相信耶穌基督,以祂的教導作為生活準則,並且與耶穌一同背十字架的人。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在這樣的情境下,我們成了哪個角色?是乖乖站在那裡、相信上帝帶領的耶穌,還是不計一切也要維護「正統」的法利賽人? (作者為長老教會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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