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力量促成立法 勞博館講座談女性工作權爭取

(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高雄報導】9月21日下午,高雄市勞工博物館為「點時成今:影響台灣的勞動事件展」常設展舉辦之系列講座第三場在場館三樓登場。這次以「寶島萬花筒:性別工作權利的萌芽」為主題,邀請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和前國父紀念館員工蔡金鶴,暢談影響女性勞動權益、促成《性別平等工作法》立法的勞權運動故事。

延伸閱讀:全台總罷工 勞博館講座談日治勞權故事

「國父紀念館事件」是在1987年、也是解嚴那一年爆發的職場性別歧視事件。過去,台灣職場長期有針對女性的單身條款、禁孕條款、年齡條款,有些是不成文規定,有些明定在勞動契約裡,要求職場女性在結婚、懷孕或超過某個年齡後(通常為30歲或35歲),必須簽署自願離職。職場性別不平等事件早已存在,而國父紀念館事件,以及後來高雄市立文化中心相應而起的抗爭,則是對此的正式揭露與反抗,讓社會看見公設機關就存在歧視。

蔡金鶴也是國父紀念館事件發起人。她直言,其實自己早在1984年、《勞動基準法》通過時,就有抗議過職場性別歧視、權益保障不周等問題,但無奈人微言輕、沒有獲得重視。而她後來這麼努力爭取權益,不論是研究相關條文、找同事簽連署書等,都是為了保障自己和同事的權益。

(攝影/林婉婷)

當時有些不平等現象,例如男性不用考試、依能力取得正職;女性不但有學歷門檻還要考試篩選,卻只能取得約聘資格、但應該為正式聘僱。曾有女同事為保住工作而選擇人工流產,最終仍然因為年齡滿30歲而不得不離職。還有女同事為得到工作選擇離婚,最終不但沒有得到工作、丈夫也不願複合。甚至有男性長官對女性職員性騷擾等現象。

蔡金鶴回憶起爭取權益期間面臨的打壓仍然會哽噎,但由衷感謝當時夥伴們的支持,以及國際媒體的關注促使政策改變。在這個高齡化、少子化世代,她也為仍在職場付出、無法退休,必須為自己的安養、為子女的生活而勞動的中高齡工作者們提出呼籲,盼望政府為他們設計更友善、更有利的勞動政策。

覃玉蓉進一步說明,當時婦女團體聲援職場女性的抗議行動,執業律師們發現沒有適用法條;於是婦女新知組成《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小組。這也奠定婦女新知長期投入立法與修法倡議的路線。《男女工作平等法》就是如今的《性別平等工作法》,這也是台灣第一部由民間婦女團體草擬的法案。

(攝影/林婉婷)

雖然1989年就開始立法工作,但立法過程受到重重阻礙,包含行政院遲遲沒有提出勞委版、立法院難以排審;還有企業界強力反彈,直言法案會強迫企業出走、不再聘用女性員工等。歷經漫長爭取、呼籲,婦女團體緊盯立法過程,直到2001年該法案終於三讀通過、隔年實施。

由於《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起草和立法,社會大開始關注何謂「職場性騷擾」和「職場性別歧視」,也意識到如何打造更性別平等、友善的職場。在立法後,婦女新知也持續參與提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放寬彈性請假、家庭照顧假不扣薪等倡議,並且促使職場性騷擾「最高負責人外部獨立調查機制」建立;今年更成立「職場性別平等諮詢專線」,為免費、預約制服務。

若民眾對勞動權益歷史感興趣,歡迎報名同系列、在10月12日下午舉辦的講座「勞工安全衛生法養成術」,談飛歌女工怪病事件/高雄加工區女工三氯乙烯中毒事件的影響。更多即時資訊請關注勞博館官網

(攝影/林婉婷)
廣告/美好腳蹤繪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