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台商企業人權報告 呼籲推動保障人權與永續

(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印尼台商企業與人權報告》於11月10日在東吳大學發表,指出當地生態破壞、空氣與水源污染問題,批評企業人權政策的缺失。該報告由台灣跨國企業監察(TTNC Watch)與東吳大學人權學程主辦,全國律師公會及印尼多個組織協辦。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靖豪表示,鎳礦開採區域位於蘇拉威西島及北摩鹿加島的生態敏感地帶,因應電動車電池需求增長,企業設立燃煤電廠供應冶煉所需高能耗,導致大量碳排放與空氣污染,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生活。報告呼籲印尼政府督促企業進行能源轉型,淘汰燃煤發電。

(攝影/邱國榮)

報告對台灣企業如華新麗華與燁輝提出建議,包括減少燃煤污染,提出具體能源轉型計劃,並就工安事故進行調查與公開報告。呼籲企業與當地利害關係人展開對話,以改善人權與環境保障。雖然華新麗華與燁輝表示已採取措施,但報告認為這些回應不足,需更重視對社區的長期影響。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鄭中睿指出,和碩印尼工廠因工人組建獨立工會後,工會幹部遭警告甚至解雇,後在各界壓力下復職。報告提到印尼台商工廠普遍採用短期契約,女性員工懷孕後常面臨不續約問題。去年,一名懷孕女工因遭終止契約而訴諸法院,最終勝訴但選擇和解。

報告還提到和碩在興建新廠時的工安問題,員工在未完工建築中工作,導致物件墜落意外頻發。此外,工廠內使用化學物質,勞工對其健康風險知之甚少,潛在危害不容忽視。面對報告,和碩部分國際客戶如美國品牌「J.Crew」及國際勞工組織「Better Work Initiative」承諾深入調查,而和碩主要投資者如台灣勞動部勞動基金則表示將持觀望態度。

(攝影/邱國榮)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指出,為解決台資企業海外人權爭議,經濟部正推動《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2.0,鼓勵企業進行人權調查並設立監管機制,以提升國際競爭力。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幼玲表示,歐盟《企業永續發展與人權盡職調查指令》要求企業調查供應鏈中的潛在違規行為;她強調台灣企業若積極落實人權保障,有助提升國際形象和品牌價值。儘管人權會無法直接調查企業,已委託民間團體檢視行動計畫執行情況,年底將發布結果。

午休期間,王幼玲與印尼組織代表會談,強調人權會立場與做法,期望透過政府、企業及NGO多方合作,推動人權保障,為台灣企業建立良好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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