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初
輾轉聽過一則外遇案例(個案細節已省略),值得思考。
案例簡介:A的先生意外離世,A獨自扶養數名小孩。某個機會下,A與已婚同學重逢。幾次互動,單親媽媽的辛酸孤獨得著紓解,不倫戀因此點燃。A知道上帝不喜悅她的行為,卻無法自拔。
A在小組坦承軟弱,卻遭受二度傷害。小組員斥責「如果不分手,就別再來教會」。小組員的回應簡單粗暴。並且,A的服事也被停止。多重打擊下,她對信仰產生懷疑不再去教會。
其中,幾個現象值得討論:首先,義怒或易怒?我猜想,姊妹小組的成員對聖潔的關係,格外看重。因此對於外遇反應激烈。不可否認,A應當悔改,切斷不聖潔的關係;若不悔改,應被懲戒。然而,教會懲戒是為挽回罪人,而非視對方為毒瘤將其切除,不讓她到教會。教會中,是否有專人就A的軟弱持續提供關心與協助?
其次,慎選分享對象。我蠻佩服,A勇於坦誠並公開外遇事實。可能是因為她很信任小組員們,但我不認為公開坦承外遇是明智之舉。實因,小組成員靈命成熟度不一,這樣的分享對彼此都無益處。我認為,尋求智慧的屬靈同伴傾訴、輔導,較為穩妥。
再者,關於停止服事。我不知道教會是如何看待服事:是她犯罪了,不配服事?或出於好意,讓她把心思先放在處理關係?A無須把價值建立在參與教會服事。但不可否認,這個處置對她而言無疑又是一刀,劃過心頭。
最後,求上帝鑒察我們的心。違背上帝律法的,都是罪。但為何有些罪,我們不以為意甚至不認為是罪?有些罪,我們卻大為火光,為此跳腳?求上帝幫助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陪伴軟弱者勝過罪惡。
感謝主!最終,A離開不聖潔的關係,並找到教會穩定聚會。(作者為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