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平庸之惡──再思神學院信仰倫理

(相片提供/Freepik)

◎覆鼎金

過去幾年神學院積極立案,讓整體制度接軌國家教育,諸多陋習也獲得改善。唯整體品質提升之際,卻也衍生一些信仰爭議,像最近某神學院,就爆發神學教師腳踏兩條船長達九年的情感糾紛。

在一般大專院校,教師的劈腿行為若未侵害師生雙方的權益,或面臨訴訟問題,相關單位大多不會干涉。但神學院作為牧者養育的搖籃,並不會因為立案而失去信仰規範與標準,神學院高層怎麼可以甩鍋給教育部,認為教職的懲處窒礙難行?難道神學院負責的對象是教育部?如果我們都接受神學院負責的對象是上帝而不是教育部,那麼我們如何能夠接受任教於神學院的教師竟然腳踏兩條船這麼久?這樣的教師真能為人師表?我們又放心讓教會信徒進去就讀嗎?

況且,劈腿行為對於牧者難道適當嗎?試想,來應聘教會牧職的傳道人,若同時腳踏兩條船這麼多年,他如何在講台宣講?他如何教育信徒合宜的感情觀念?然而校方高層遲遲未對這樣的作為做出明確回應,這實在令人費解,到底校方高層的態度和想法如何?難道真的認同該教師如此的情感作為?

其實,這樣的情感糾紛不只一起,神學院內紛擾多時的性騷擾案仍在進行中,校方不但沒有積極處理,還放任加害者恐嚇受害者,姑息態度與前面教師狀況如出一轍。面對舉著解放、去殖民大旗的百年名校,受害者情何以堪?

當台灣社會已經逐步建立性平概念之際,我們也深切呼籲該神學院回頭是岸,謙卑面對這些受傷的傳道人、神學生,如同彌迦書6章8節所言,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作者為長老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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