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羅‧區普
譯◎一思
這是研讀希伯來書10章19~31節的第四篇,也是最後一篇。
「如果我們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還是故意犯罪,就再沒有留下贖罪的祭品了……落在永活的神手裡,真是可怕的。」(希伯來書10章26、31節,新譯本)我沒有足夠的篇幅來解釋所有經節,但關鍵是我們要看到這段經文如何談論罪。罪不是被描述為違反某些抽象的律法,而是被描述為對三位一體上帝的直接冒犯。
看看這些經文使用的字眼:「踐踏神的兒子」「把那使他成聖的立約的血當作俗物」「侮辱施恩的聖靈」,這些是很嚴厲的用詞。
我們生活在不再認真看待罪的文化中。我們稱之為「洗腦廣告」──我們忽視、輕描淡寫、嘲笑,有時甚至讚美上帝所說的罪。我們掉進了一個陷阱,認為罪其實沒有那麼糟糕。
弟兄姊妹,我們必須非常認真地看待罪。是的,罪的代價已經被償還了,但是你仍然可能身為基督徒卻毀了你的人生,因為你沒有認真看待罪的後果。
加拉太書6章7節說:「不要自欺,神是不可輕慢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你心裡的選擇與你生命的品質有直接的關係。
或許更重要的是,除非你認識到罪的醜陋,否則你無法讚頌福音的美好。當你認清楚耶穌將你從什麼處境拯救出來時,祂會變得更寶貴。
我今天要鼓勵你認真看待你的行為帶來的後果,認真看待你的罪醜陋的本質。當你這樣做時,你的生命和你的救主都會變得更加美麗。
願上帝保守我們。
反思
1.如果律法是抽象的而不是針對個人的,為什麼會讓人覺得「更容易」違反?
2.我們的文化如何忽視、輕視、嘲笑或讚揚罪?
3.在過去的一週裡,你如何忽視、輕描淡寫、嘲笑或稱讚罪?
4.你如何看你心裡的選擇與你生命的品質有直接的關係?
5.當你更認真看待罪時,耶穌如何變得更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