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彰醫法論壇 共構和諧醫療環境

(相片提供/彰基)

【洪泰陽整理報導】隨著以病人為主體的理念發展,法律在醫病關係中日益重要。第12屆台中醫法論壇暨第四屆彰化醫法論壇於12月22日舉行,由彰化基督教醫院主辦,彰化地方檢察署、彰化縣衛生局、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律師公會及醫師公會等單位協辦,期望深化醫法界溝通,共築和諧醫療環境。

彰基總院院長陳穆寬表示,本次論壇逾400位人參與,盼促進醫界、法界、病患家屬及社會各方受益;他也指出近年台灣醫療環境改善,提升急重難罕症科別醫師投入意願。而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則強調醫療與法律的重要性,期許醫檢體系緊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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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由中興大學教授李惠宗以「醫療廣告的憲法觀點——兼評112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為題,探討醫師能否為醫療廣告進行憲法層面分析,並引介外國法制,從言論自由及職業自由等基本權利切入。亞洲大學教授楊玉隆則以「家屬拒絕病患插管案——以自主決定權侵害為中心」為題,探討病人自主決定權及告知後同意原則,並以司法判決說明病人或家屬拒絕醫療處置時,醫師的法律責任。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陳學德以「醫療調解與鑑定——從武器平等原則視角出發」為題,從武器平等原則出發,嘗試建構醫療鑑定程序中當事人應有之權利,並介紹德、日、韓等國的醫療調解制度。最後則是由實踐大學教授張麗卿以「精神障礙觸法者之監護處分——以最高法院刑事判決為中心」為題,分析精神障礙者刑事事件及刑法監護處分的修正,並探討司法實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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