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大法官釋憲案

顧浩然

大法官釋憲案結果出爐,認為反同婚違憲。也許有弟兄姊妹對這個結果感到憤怒、害怕、難過……,但是,也許我們可以思考憲法所揭櫫的,關於「每個人都應享有婚姻的平等權」這個精神。基督教信仰一直談愛,但什麼是愛?愛,不是接納、不是包容嗎?如果我們不願意接納同志朋友、弟兄姊妹可以尋求他/她們所渴望的婚姻與家庭生活,那麼,這個愛,會不會太狹獈了?

不可否認,的確,在同志圈裡,難免存在少數的人,或誤會、或扭曲了婚姻的真諦,但那就像是統計學上的意義,總會有一定(但不多)的比例,分布在常態分配的兩個極端。然而,基督徒不也一樣嗎?不也有少數的基督徒誤解,甚或扭曲了同志朋友爭取應有權益的內在渴望嗎?

明明聖經只有一本,但每個牧長們詮釋聖經的角度卻都不同,所以都戲稱是「一本多綱」。
其實,沒有誰對誰錯,而是我們要選擇哪個觀點「埋單」?然而,人生之所以豐富,不也是每個人都不一樣,有不同的觀點,才變得更有趣嗎?

聖經上說:「在愛裡沒有恐懼。」如果我們相信神是愛,那麼,即使大法官釋憲結果如此,我們又何需恐懼同志所爭取成功的婚姻平權呢?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對這樣的釋憲結果感到害怕,那麼,我們對神的愛,會不會就太小信了呢?但願,隨著大法官釋憲結果的出爐,教會界可以恢復原來的平靜生活,每位弟兄姊妹可以享受在主裡面的平安喜樂。

(作者為醫療從業人員,浸信會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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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意見

  1. 問題是這號解釋顯然是則違法、違憲、法官造法的解釋,還將因此對更多孩童帶來後果不堪設想的危害,它就只是如同耶穌被釘十字架一般,只會是逗點,而絕非句點!

  2. 讓我們成全律法。

    猶太人由妥拉歸納出 613 條的律法,卻找不到「遵從」這個字,律法書要求人 shema/lishmoa 律法,這個希伯來文字直譯的意思是「聆聽、注意、理解、內化與回應」的意思,為此 King James 的翻譯還特別造了一個新的英文單字 hearken 或 harken,它就是要仔細聽進去,絕不要當耳邊風的意思。

    人為的塗改不能改變神的旨意。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