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nd Exegesis
《新國際舊約神學與釋義辭典》
◆主編│威廉‧范赫默倫(Willem A. VanGemeren)
◆譯者│林秀娟、郭士恩、莊嘉慶、張洵宜、楊麗香、鄔霈霖、蔡昇達、李秀玉
◆出版│中華福音神學院
◎荊墨
耶穌基督的門徒是因為祂以自己的血設立新約,方能與上帝建立和睦的關係,進入新的群體,而非循著西奈之約。但這並非說基督徒可以不用對舊約聖經有所理解,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新約時期的作者領受聖靈的啟示表明,拿撒勒人耶穌正是上帝藉著舊約時期的律法、先知指向的受膏者。
然而,舊約聖經關於建築結構、冗長家譜等細節描述,讓人讀來難免感到枯燥乏味,而大段的敘事固然引人入勝,卻也經常使人失焦,只關注情節,卻疏忽了對要旨的探究。敬虔、認真的基督徒,更可能將新約的觀念直接套用在舊約的經文,卻忽略漸進啟示的原則。而書寫舊約聖經的希伯來文,其特性即是難以翻譯,也時而導致錯譯,造成信徒的誤解。凡此種種,都干擾人們對舊約聖經的詮釋。
美國聖經學者威廉‧范赫默倫(Willem A. VanGemeren)主編的《新國際舊約神學與釋義辭典》(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nd Exegesis),集合全球兩百餘位學者眾志成城,為查考舊約聖經的人提供一條路徑,藉之領略上帝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對人們所說的信息,並且在舊約聖經的基礎上,認識上帝藉著獨生子所說的話語(希伯來書1章1~2節)。
觀念異同
作為神學辭典,《新國際舊約神學與釋義辭典》列出一個詞彙的基本意涵,並分別解釋該詞彙在古代近東、舊約時期、舊約聖經之後的著作、新約時期等各個階段的用法,從相異之處可見獨特,從相同之處可見共識。
「罪」或「贖罪祭」(,H2633)即是一例。撰寫這一詞條的美國神學家理查德‧艾佛列克(Richard E. Averbeck)說明,字根אטח及贖罪祭的觀念在古代近東頗為普遍,但舊約聖經記載的潔淨儀式仍具獨特性。而在舊約聖經中,這個字既可以用於「罪」,也可以用在「贖罪祭」,端視語境而定。這使我們曉得,在上帝普遍啟示光照下,古人普遍覺察人存在罪的問題,然而合乎上帝心意的贖罪之道必出於祂的特殊啟示。艾佛列克引用約翰的書信,昭示這樣的語境延續到新約聖經,藉由耶穌為人的罪成了贖罪祭(約翰一書2章2節,新譯本)。
有些新約聖經重視的觀念,在舊約聖經似乎沒有那麼常見,而《新國際舊約神學與釋義辭典》幫助我們了解兩約的一致性。「信」是其中一例,英國神學家瓦爾特‧莫伯利(R. W. L. Moberly)在撰寫「支持、可信賴的」(,H0586)這一條目時,指出舊約聖經乃是採用兩個動詞「信靠」(trust)、「敬畏」(fear)表達「有信心」或「相信」的含義。有趣的是,這個字也與我們禱告中常用的回應「阿們」(,H0589)屬於同個語義場(semantic field),即有共通的意義。這也是這套工具的特色,會合併討論同個語義場的詞彙。莫伯利解析,使用「阿們」這個字是對前述內容「自我委身的行動」,今日教會雖然形式上保留了這個字的用法,卻削弱了這個字蘊含的意義。另一方面,耶穌常以「阿們」這個字(即中譯「實實在在」)作為論述開頭,這用法在耶穌之前未曾有過,突顯了祂獨特的權柄。
歷史趨向
此外,《新國際舊約神學與釋義辭典》收錄了十篇關於舊約神學釋義指南的專文,透過這十篇探討釋經學、文本與聖經神學的文章,我們得以一窺舊約神學研究的歷史與趨向。
其中一篇探討舊約文本可靠性的文章,讓我印象深刻。這篇文章出自美國舊約聖經教授布魯斯‧沃爾特克(Bruce K. Waltke)。他讓人們知道舊約聖經的文本存留並非易事,氣候條件是限制,以色列所處歐亞非交會之地時局動盪也不利於文物保存,甚至有背道的猶大王約雅敬之流損毀先知的書卷(耶利米書36章23節)。然而,舊約聖經仍有可觀的文本保留至今,顯見以色列的文士並非一視同仁看待所有文本,「同一時期其他的以色列著作都沒有倖存,如雅煞珥書或諸王記,這間接表明了文士保存經卷的決心,這些經卷後來成了正典。」沃爾特克的研究與〈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Chicago Statement on Biblical Inerrancy)相呼應:「我們確認:『默示』,嚴格說來,僅是針對聖經原稿說的。在上帝的護理及保守下,從現存許多抄本可相當準確地確定原稿。我們更確認:聖經的抄本與譯本,如果忠實表達原稿,即是神的話。」(第十條)
在上帝主權的攝理下,祂的話持續被保守,一如祂對先知所說「我要留意使我的話成就」(耶利米書1章12節)。歷世歷代無數不知名的文士兢兢業業地抄寫上帝神聖的話語,讓這些話語如今仍得以對我們說話,我們既看重上帝為自己留下的七千人(列王紀上19章18節),更應看重我們手中被保守的聖言。
《新國際舊約神學與釋義辭典》也注意到,舊約聖經存在的某些觀念,並沒有專屬名詞指涉,於是書中除了經文用詞條目,也列出主題條目,幫助我們探討特定議題。譬如報應(Retribution),負責的美國聖經學者羅伯特‧范諾伊(J. Robert Vannoy)寫著:「雖然報應的觀念遍及舊約,但希伯來文聖經沒有一個常用來表示賞善罰惡概念的單詞。」值得一提的是,書中羅列的主題囊括各卷書的神學解說,以及相關主題如次經的神學觀、天啟文學的定義等,大幅增加這套書的應用性。兩約之間的資料,也供我們理解兩約之間的銜接。
探索前約
雖說依循希伯來書作者的領受,基督徒看明舊約的瑕疵,並稱希伯來聖經為舊約聖經(希伯來書8章7、13節),但這並非否定聖言的神聖性。律法和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7章12節),上帝的律法在新約沒有被廢棄。只是我們無法踐行,於是上帝使祂的兒子成為贖罪祭,成就律法的義,賜給在基督裡的人(羅馬書8章1~10節)。
厚植對舊約的認識,有助於我們認知何以新約較之舊約更美(希伯來書8章6節)。清楚辨析當中異同,可避免我們將新舊兩約混為一談,而《新國際舊約神學與釋義辭典》不啻我們深入舊約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