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預防的智慧,聖經中的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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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宣恩

申命記22章8節提到:「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聖經教導人要負起責任,防範未然。然而,現今社會的職安災害、工廠爆炸、食安風暴等事件層出不窮。聖經中的安全衛生觀念為何?以下為筆者淺見,望能拋磚引玉。

危害預防可分為已知與未知。兩者差異取決於人的經驗、知識或專業,因而產生「你認為不是危害,我認為是危害」的落差。但這落差並非壞事,透過溝通、宣導、教育,能降低風險。然而,最可怕的是否定已知危害,明知該做卻不做,只為貪圖方便、利益或省時,反而提高風險。

危害預防需投入成本,但在唯利是圖的時代,資本家想減少成本、增加收益;勞動者則想錢多事少,影響了危害認知的判斷。例如,某科技廠因裁罰金額遠不及一日電費,便肆意違法。

要做到聖經教導的負責,或許會違背潮流。對從事公共衛生領域的主內弟兄姊妹,謹以馬太福音10章16節共勉:「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面對否定已知危害之人,即便進入狼群,也要保持純潔與聰明;縱使被送到議會鞭打,也要在君王面前做見證。讓上主的靈引領我們,無懼地說該說的話,做該做的事。(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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