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我們

賴仲翔

民主與自由,在現今時空環境中,對我們而言是再自然不過的事。轉開電視,可看到不同立場的名嘴言詞交鋒;滑開手機,政府官員臉書下的留言,總有人在唇槍舌戰。社會上,對不同看法與信念的人更加地包容。但回頭看,才發現我們離威權原來這麼近。

自1949年開始的白色恐怖,直到1991年才結束;第一次的民選總統,發生在1996年;到了2000年,才完成第一次的政黨輪替,此後被美國人權團體「自由之家」評為完全自由國家。這些成就都不是一蹴可幾,是英靈的殞滅、家庭的破碎與血淚的交織。這段人權之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並沒有缺席。

在白色恐怖時期,政府透過《戒嚴法》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限制人民的集會、結社、言論、出版、講學等人權自由,形成一言堂,人人噤若寒蟬。當時的黨外運動尚未形成氣候,而長老教會卻勇敢地在此時發表了震驚海內外的三次宣言,直接向國外傳達台灣對民主人權的渴望,鼓舞著人心。

長老教會第一次發表的宣言是1971年的〈國是宣言〉,當時台灣退出了聯合國,教會呼籲國際持續關注台灣的人權發展,並主張「人權既是上帝所賜予,人民自有權利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此外,還主張國會應全面改選,「我們切望政府於全國統一之前,能在自由地區(台、澎、金、馬)作中央民意代表的全面改選,以接替20餘年前在大陸所產生的現任代表。」期盼國會改革後的代議士更能反映民意。

第二次宣言是發表於1975年的〈我們的呼籲〉,當時政府以方言聖經違反國語政策為由加以取締、沒收,教會則呼籲「在自由世界各國的人民都享有充份的信仰自由。尤其每一個人應享有自由使用自己的言語去敬拜上帝,以表達個人的宗教信仰。」除了主張宗教自由、推崇母語,教會也關注各項社會公益。

第三次宣言是發表於1977年的〈人權宣言〉,當時美國停止對台軍援,並即將與中國建交。教會堅持保全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主張「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在長老教會發表宣言後,黨外活動也開始全國串聯,再加上爆發「中壢事件」,民眾不滿選舉過程中的舞弊,自發性地上街抗議,開啟台灣「街頭運動」的序幕,也使得台灣的民主人權運動進入、邁向新的篇章。

當時的我們不畏白色恐怖,主張人權由上帝賜予、高呼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力爭宗教自由、保存多元母語文化,除了宣揚普世價值,也根植於本地,與台灣所有住民一起經歷受苦與打壓,成為人權盼望的記號。

如今我們基督徒也應該繼承先賢的腳蹤,虛心承認「改革宗」長老教會,是「改革中」長老教會,是一段不曾停止、也不該停止的過程。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考驗,此時更應關注年會的議事透明、議員的人數、青年與婦女的比例,以及總會、中會、族群區會銓衡過程的公開透明。今年是宗教改革的500週年,這不只是歷史上的事件,而是我們持續辯證,心意更新而變化的生活方式。

(作者為長老教會青年)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