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整理報導】3月31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由召委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在立法院外舉辦記者會,呼籲立委不應無視核安風險,迴避爭議與實質討論,依賴人數優勢將該案送出委員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說明,目前送至委員會的法案共有九個版本,但實際沒有差別,都只是企圖放寬核電延役的審查與申請時間,將核子反應器設施的使用年限,從目前的40年延長到60年等。沒有一個版本討論如何保障老舊核電安全與延役成本。
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表示,核電廠發生意外的機率是所謂的「浴缸曲線」,屆齡應該除役的核電廠,發生意外的機率最高。除了地震是強大的潛在威脅,從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更證明戰爭期間,核電廠是最大的軟肋。在外有中國的威脅,內有三座核電廠安全紀錄堪憂的情況下,國民黨立委想要強行修法讓這些老舊核電廠延役,無疑置國人性命、國家安全於不顧。她特別指出,在2024年台電系統發電量中,再生能源占比為11.9%,核電只有4.7%。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謝志誠教授強調,三座老舊核電廠的位置都鄰近活動斷層,「既然已經知道是蓋錯位置,卻還要裝傻面對活動斷層的巨大風險,繼續僥倖延役二十年!我們還有多少福份可以每天祈求天佑台灣?」也直言:「核廢不是要不要處理,是處理不了!核廢不是要不要接受,而是誰要接受?」

地球公民基金會媒體行銷部主任鄧宇佑指出,環團已針對此多次提出包括斷層事證、核電廠的耐震補強跟核廢料處置等,國民黨卻一律避而不談。他特別點名2026年可能代表國民黨參選台南、高雄市長的謝龍介跟柯志恩,認為既然這兩位立委都在教育文化委員會,面對事關核三延役的法條,應該好好為台南、高雄市民的權益把關,「選民都在看。」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提醒,美國則要求核電廠不能蓋在活動斷層8公里範圍內,「而我國核一、二、三廠均不符合該項要求,過去無知承受風險,現在既然已知就不該承擔風險。」她呼籲核安不該只是口號,應先修核安三法:擴大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劃區、增訂核電廠選址條件並適用在核電延役等情況、完備核子事故損害賠償;再討論應否延役。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唐偉傑表示,能源轉型不能倒退,更不能讓台灣陷入核災與戰爭的雙重風險。另核電廠所在地區的居民多年來發展停滯,甚至淪為被犧牲的邊緣地帶,政府不應該再繼續犧牲地方的發展權益。他認為比起斥鉅資延長老舊核電廠的壽命,政府應該加速推動分散式電力系統,發展公民電廠、自主能源,讓能源掌握在人民手中,而非被高風險的核電所綁架。

台灣綠黨社運部主任李春祥指出,目前核廢料永久貯存場選址難產,蘭嶼核廢料遲遲未能搬回本島,台電計畫在新北市興建的高階核廢料乾式貯存場只能使用50年;源源不絕的核廢料,已經是最大的世代不正義及區域不正義。且前幾天韓國發生野火,延燒接近核電廠,更是讓全球擔心,「台灣地狹人稠,禁不起一次如福島一樣的核災。」
律師賴中強代表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出席,強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都是經民連長期關注與監督的民主倒退與亂台法案。如今藍白兩黨若強推法案,讓位處地震斷層帶的老舊核三廠破格延役,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堅持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