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障福教育訓練 從實際案例反思障礙者人權

(攝影/王子恆)

【王子恆屏東報導】平安基金會經管屏東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今年度教育訓練系列課程「綻放生命光彩我可以」,第二場次於4月18日在中心七樓會議室舉行。課程邀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蒿立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與合理調整」,以及台北市行無礙資源協會社工游鯉綺談「無障礙與通用設計」。

打破歧視迷思 從制度做起

第一場講座中,黃蒿立首先說明CRPD是聯合國通過的人權公約,而儘管台灣目前並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然而透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在國內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公約宗旨是為促進所有身心障礙者能充分享有基本人權與自由。

黃蒿立強調,CRPD的精神並非是「對障礙者大發善心」的憐憫角度,而是實際承認障礙者的人權,以及社會對其義務,想辦法消除環境中的障礙,使障礙者自在參與社會活動。他也強調權利與義務兩者的關係,舉「道路安全」為例:「過馬路是行人的權利,禮讓行人是駕駛的義務」,在台灣,障礙者的權利已被大部分人所熟知,然而同樣重要的是義務承擔人的義務。

談到歧視,他說明「直接歧視」是外觀看得出差別;「間接歧視」是看似普遍、中性、統一的標準,卻造成某族群不利益的後果。例如美國某公司要求擔任主管必須具備高中學歷,而使得該公司從未有非白人主管,因該地區的黑人普遍受教程度低;而若公司未能提出「擔任主管」與「具備高中學歷」之間有直接的相關性合理解釋,就有可能構成間接歧視。他提醒,不要以為用相同標準、一模一樣的方法對待每個人,就是公平沒有歧視。

(攝影/王子恆)

黃蒿立另舉例,清潔隊員徵選考試有「抬重物奔跑」的體能測驗,而這對無法完成抬重物及快速奔跑的徵選者來說是否構成歧視?黃蒿立認為,在此情境中需要更細緻的判斷標準,可以從工作核心業務去判別,例如抬重物奔跑是否是清潔隊員的核心業務工作常態?如果不是,那就有可能構成歧視。

接著他分享CRPD促進平等的作法。「積極平權措施」如優惠性待遇、加分、名額保障等;例如美國政府保障少數族群的入學、入職名額,但也會因此犧牲擇優錄用、升遷的原則。另外還有提供「合理調整」,指根據具體需要,在不造成不當負擔的情況下進行必要與適當調整,以確保障礙者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權利;黃蒿立點出,在許多案例中「處理程序」是關鍵,亦即問題被提出後,首先該探討的是「我如何協助障礙者清楚的表達意見,並找出可能的解決方法」。

重新思考設計 讓人人可及

在第二場講座中,游鯉綺談「無障礙與通用設計」,強調無障礙設施政府已推行多年,但事實與理想還有一大段距離。許多無障礙設計可能因權責問題,而停留在建築物裡,例如殘障坡道不連貫,障礙者在使用上能感受到明顯差異;台北市行無礙資源協會的成立宗旨,即是要從點、線、面使設施更完善,讓障礙者的所有生活情境都能通達。

「通用設計」又稱全民設計,意指設計能最大程度上被任何人使用,不需特別經過調整,從設計端就消除障礙。通用設計具有七大原則,包含公平使用、彈性使用、簡易及直覺使用、容易理解的信息、容許錯誤、省力、適當的尺寸及空間供使用。講師讓學員們分組討論,找到生活中符合上述原則的產品,例如:電梯的樓層按鈕有提示音、點字的功能,同時按鈕面板的高度適當,讓不同的體型、姿勢的使用者都能便利操作;以及洗手間符號、無障礙標誌、紅色警告等,都是國際上通用、容易理解信息的圖示。

游鯉綺坦言,社會上仍存在許多迷思,例如登機時,地勤人員先讓非障礙者走樓梯登機後,再將樓梯移除、改為障礙者使用的斜坡通道;然而事實上一開始只需設置一個斜坡型通道,所有人都能輕鬆使用。這種「特別為障礙者設置路徑」即是目前社會上需要調整的觀念,「完善的通用設計,最後受惠的是社會上的所有人。」游鯉綺強調,通用設計不是額外加上的附屬物,而是在起初規劃中,就有計畫地去做整體性設計。

(攝影/王子恆)

她另外舉例,電影院內規劃的輪椅族座位,設置是否符合實際需求?高度是否妥善?與陪同席的安排是否合理?還有許多面向需要更細緻的考量,而非僅是「找一個地方安排輪椅族座位」。她邀請學員們思考什麼樣的障礙需要被「客」服?例如視障者可以看展覽嗎?是否能提供必要的輔具、多樣可及的服務與設備、資訊可溝通、清楚易懂、明盲共用、圖文並存的說明等。

游鯉綺接續藝文活動的例子。通常主辦單會將詳細資訊公布在網路上,如活動時間、地點、交通資訊等;但對於障礙者來說這些資訊還不夠,他們還需要知道是否有復康巴士接駁、無障礙通道、手語服務、輪椅路線等資訊,「真的可以靠自己到達嗎?」和「我能夠完整體驗嗎?」時常是障礙者心中的疑惑。

游鯉綺提醒,永遠有更好的設計,障礙者跟任何人一樣,是人類多元性中的一種,「將經驗累積寫成對策,人性化的討論可以促成不斷的進步。」她鼓勵學員思考各種情境,期勉在未來障礙者能夠與非障礙者一樣輕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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