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王能祥
台灣有一首台語歌〈愛拚才會贏〉,我百聽不厭。「愛拚到底才會贏」則是我敬愛的羅榮光牧師的口頭禪,也是我人生的寫照。
1933年,我出生於高雄州楠仔坑,小學只讀了三年,即因家變中輟。復學後,於13歲時考進高雄商業學校。而後又輾轉就讀台灣大學政治系,赴美攻讀政治學碩士、博士,再轉攻會計學,拿到會計學碩士學位。
自1972年秋天開始,我一直住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當時,我受邀參與台灣自決運動,因而認識黃武東牧師、黃彰輝牧師、宋泉盛牧師及林宗義博士幾位民主前輩。他們每次來華盛頓特區必探望「黨外祖師爺」郭雨新先生,也來看我,是我的良師益友。我作會計師謀生,家裡是台灣人控訴蔣介石特務統治總部,接待過無數民主運動人士。我同時藉地利之便展開國會遊說工作,那時我們六個人常常準備好遊說的話,然後一起去國務院、白宮、國會、記者之家,為多苦多難的台灣人民請願。

《台灣關係法》奇蹟式通過
1970年代的台灣原本已走到生死存亡的臨界點,隨時可能被正在打越戰的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出賣。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不甩蔣介石「漢賊不兩立」的狂語,外交部部長周書楷在安全理事會2758號議案投票前,被逼得帶領團隊離開會場。從那時起,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位置讓給了中共。
1972年2月28日,共和黨總統尼克森在上海與中共總理周恩來簽訂《上海公報》,美國「認知」(acknowledges,中國故意誤譯為「承認」)「海峽兩岸均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表示「不提出異議 」(does not challenge)。
當時多數在美國的台灣知識分子皆悲觀預測,母國已走上窮途末路。尼克森任內擔任國家安全顧問、1973年9月起兼任國務卿的季辛吉於美中之間奔走,用出賣台灣討好中共,換來中共支持結束越戰。美國與北越於1973年1月簽訂和約,結束在越南近20年的戰爭。新上任的民主黨總統卡特更變本加厲,於1978年12月15日宣布美國自1979年1月1日起與中共建交,單方面終止與中華民國的《美蔣共同防禦條約》,並撤回駐台美軍顧問團,台美關係跌入谷底。
1964年,彭明敏教授即因提出《台灣自救宣言》遭逮捕並判刑,1970年冒險脫困到瑞典受政治庇護。之後他在海外關心台灣前途,和民主前輩們一起打拚。彼時我擔任郭雨新的助理,又在他任主席的兩個組織「台灣多數人政治促進會」及「台灣民主運動海外同盟」作秘書長。同時間,哈佛大學校級教授賴世和(Edwin Reischauer)、參議員克萊博恩‧裴爾(Claiborne Pell)、眾議員詹姆士‧李奇(Jim Leach)為台灣積極發聲。

郭雨新團隊政治遊說最高成就,是1978年年底成功說服裴爾和李奇,隔年1至2月於參、眾兩院召開多場聽證會,做成議決書,即《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3月獲表決通過,卡特於4月10日簽署,追溯至同年元旦生效。參、眾兩院議員總數535人,《台灣關係法》奇蹟式得到424贊成票,在卡特斷絕美蔣外交關係不到三個月的時間點,實在令人稱奇。

《台灣關係法》的解讀
如何解讀《台灣關係法》呢?首先,它是美國國內法,也是將台灣視同美國「準保護地」的基本大法。既然是國內法,就不受台灣內政影響,比如當前的立法院亂象,也不受任何其他國家牽制,比如中共──台灣總統賴清德最近已定其為「境外敵對勢力」。
《台灣關係法》彌補卡特切斷美台關係之舉,促進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之間的關係。既然是美國國內法,就不受國際法往來平等的約束,國會單獨推出比大使館功能還強大的美國在台協會,推行美國對台灣人民的事務。此法界定的「台灣」,不再適用1945年後的蔣政權行政區域,而是改回日治時代台灣島民生存的台灣及澎湖群島。
《台灣關係法》表明,美國和中共建交是「基於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期望」。我認為這形同表示台灣前途必須尊重住民的意願,駁斥了《上海公報》的「一個中國」立場。《上海公報》僅是總統的行政命令,未經國會通過,其法律位階應低於國會以79%支持率通過的《台灣關係法》。此外,《台灣關係法》所謂「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也是在警告中共不要輕舉妄動。
46年來,中共經常對台灣叫陣,但雷聲大而雨點小,足以證明《台灣關係法》的效力強於1972年的《上海公報》、1979年的《建交公報》以及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
根據《台灣關係法》,美國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而武器數量的提供,或購買、或贈與,都和美國在台協會對台灣海峽「和平與安定」的認定息息相關。近幾年,台灣逐漸發展「不對稱作戰」能力,推動全民防衛,包括民間自衛組織與後備動員,軍事上用聲納和人造衛星監控台灣海峽敵軍行動,研發成本低的無人機,於海島周邊密集布下海底地雷或其他致命武器。第一島鏈部署上,台灣考慮增強左營軍港監視中共解放軍的能力,美軍在日本沖繩駐有約2萬名軍人,日本則自2021年起即多次表態「台灣有事即日本有事」,視台海穩定為日本安全的核心利益。台灣海峽的和平攸關南太平洋商務船隻及軍艦密集航行,防衛台海就是防衛南太平洋通路。
《台灣關係法》更重要的規定是,「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尤其是對於台灣地區一千八百萬名居民人權的關切。」單憑這點,美國總統、國務院、美國在台協會,都可以隨時糾正台灣政治路線的偏差,譬如討好中共。
46年來,無論民間或政府,美台之間的互動不因斷交而疏離、惡化,反而越發緊密、友好。台灣社會安定、物質生活優渥、精神免於恐懼,更是高科技聖地,早已進化為自由民主國家,如燈塔照耀鄰近獨裁國家。

攜手八位導師 同行天路
過去我追隨的八位導師,即郭雨新、黃彰輝、黃武東、林宗義、彭明敏、賴世和、裴爾和李奇,通通是優秀又虔誠的基督徒。他們是上帝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在世上努力達成上帝交託的任務,先後到天國享受人間沒有的福樂。如今剩下我孤零零一人,為他們英雄式的付出留下一點見證。郭雨新於1985年8月2日離世,郭夫人告訴我,他臨終前清醒了三次,每次都說:「王能祥,你要接續我的軛、我的工作。」我如果在場,恐怕只能回答;「郭先生,你的軛太重,我是你扶不起的阿斗!」

過去幾十年的時光裡,我只顧前、不顧後,為台灣「蹽落去」,而且蹽到底,時常擔憂自己智慧不夠、勇氣不夠,還好有八位導師同行。只是思及孔子說:「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八位導師因為有聖靈而不憂、不惑、不懼,我既同為基督的門徒,豈可推辭?於是我不自量力,勇敢提筆寫下回憶錄《前進D.C.:國會外交的開拓者王能祥八十回憶暨台灣前途文集》與《契機・台灣》,並在2019年《台灣關係法》滿40年時出版《美國國會前叩門的唐吉軻德:你應該知道的台灣關係法》,我能做這些事,必須向激勵我,鞭策我的許許多多同志、貴人致謝。
美國國會前叩門的唐吉軻德──你應該知道的台灣關係法
作者│王能祥
出版社│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台灣的未來,或獨立、或加入美國、或其他,不是現在可以定論,也不是一蹴可幾。願我們作為生命共同體,在崎嶇道路上謹慎做出選擇,手牽手、心連心,順服聖靈的帶領,共同向前邁進。我想,過不久我也要步八位導師後塵離開了。我期待著,抵達天國時,能再與他們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