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
前陣子,某位藝人跟國外知名牧師發生性侵害及性剝削事件,然本應秉持公義之教會領袖,卻包庇加害人,令受害者更痛苦。性別平等於信仰之落實刻不容緩,本人就提升性平意識提出幾項建議。
一、加強外聘專家合議審查:教會性平事件合議審查應有專家與學者占二分之一,以俾客觀專業審查性平事件。
二、加強中會性別公義部之功能:加強各中會性平公義部功能,決定性平事件處理及牧者傳道在職性平教育訓練,不定期宣傳性別主流化之精神。
三、訂立堂會性平申訴管道:本宗派堂會多半缺乏性平事件申訴管道,可參照其他教派規定或性平三法之規定,明訂申訴管道及於明顯處公告性騷擾防治規定。
四、教會領袖與信徒懲戒:對於性騷擾行為人明訂懲戒方法,並調離服事崗位,以保護信徒或被害者。
五、加強教會性平意識:不定期宣傳或辦理性平教育活動,增強教會性平意識,學習尊重不同性別。
六、允許對外救濟管道:一旦受害者窮盡內部程序,許可信徒依據性平三法之規定申訴及救濟。(作者為長老教會會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