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瑠公圳迫遷爭議再起 民團籲法院暫緩拆除暫定文化景觀

(相片提供/台灣人權促進會)

【邱國榮整理報導】新店瑠公圳迫遷案再掀爭議,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近日通知,將於6月26日強制拆除賴碧珍家族自日治時期居住至今的老宅。當事人及其律師、民間團體6月17日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呼籲法院依法暫緩執行,強調老宅具文化資產價值,目前已列為暫定文化景觀,拆除將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

賴碧珍表示,家族老宅自日治時期至今不僅歷史悠久,還與台灣三大古圳之一的瑠公圳相依為命。她控訴開發商以「無人居住空地」為由低價取得土地,並質疑新北市政府與開發商關係密切,忽視住民的土地優先購買權與居住權等基本人權。

律師葉恕宏指出,該宅目前已納入碧潭文化景觀提報,依法視為暫定文化景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6條,在審議期間不得遷移或拆除。強行執行恐觸犯《文資法》第103條。葉恕宏強調,當事人已提出公益使用方案,願無償捐出老宅,作為文史工作站,實現文化保存與公益使用雙贏。

(相片提供/台灣人權促進會)

同樣代理此案的律師黃昱中指出,瑠公圳迫遷案與最高法院曾裁定暫緩執行的類似案件事實相仿。法院應依《強制執行法》第10條第3項,暫緩執行,避免對文化資產及居住者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他批評新北市政府文資審查程序違法,目前已有訴訟進行中。

律師團強調,目前本案仍涉及憲法審查、文化資產審議及文資審查程序瑕疵等法律爭議,法院應暫緩拆除,靜待相關程序結果出爐,否則恐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

記者會結束後,賴碧珍與律師已向法院遞狀,正式請求暫緩執行,為雙贏解方保留協商空間。

廣告/典藏筆記奉獻專案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