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土地議題釋憲恐難解

【邱國榮台北報導】強調培養民眾自由思想的公共論壇「哲學星期五」,7月20日晚上移師到台北捷運台大醫院站1號出口舉行,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副教授謝若蘭受邀出席,談解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劃設,與如何解決私有地是否劃設進傳統領域的爭議。

去年總統蔡英文代表政府首次向原住民族道歉,今年原住民族委員會於2月18日正式公告發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目前草案已經進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但由於傳領劃設將私有地先予排除、不在劃設範圍內,引起了諸多原住民團體不滿,開始在凱達格蘭大道上露宿抗議。今年總統蔡英文就職滿週年前夕,抗議團體遭到政府強制驅離,抗議的族人轉往靠近228和平紀念公園的捷運台大醫院站出口處,繼續露宿抗議,迄今屆滿150天。

謝若蘭表示,憲法裡固有疆土領域觀念深厚,本質上便不具有「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特性,「原住民」是在憲法增修條文後才出現的名稱,又是在多元文化脈絡下所產生出來的,因此她不認為單純透過釋憲,就可以解決傳統領域劃設問題。

謝若蘭指出,解決爭端不是沒有法律途徑,除了目前已經國內法化的「兩公約」以外,聯合國在2007年所通過的《世界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同樣也必須迅速國內法化,才能有效成為實踐原住民族權利的基本方針。

另外,謝若蘭也指出,傳統領域所保障的是原住民族的主權,就政治術語來理解就是所謂的自決、自治,因此,在當代國家的形成裡,原住民族的土地主權是「國中有國」或「原住民族獨立」,都是可以討論的概念;而民族議會是現今台灣原住民族走向自決、自治的不錯發展的方向。

謝若蘭強調,民族議會意謂著每個原住民族群都具備國家治理的概念;台灣原住民族蘊含豐厚的多元性,社會與政府必須尊重各個族群,因此民族議會要脫離制式化的一致性概念,政府也要跟民族議會共管土地,且在各民族議會落實商討共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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