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免評上路 民團擔憂反加重重症家庭負擔

(相片提供/孫一信)

【邱國榮整理報導】勞動部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6條增列規定,於8月1日起正式上路。新制規定,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時,若被照顧者年滿80歲,或70至79歲患有第二期以上癌症,可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民間團體擔憂,政策恐讓真正需要照護的失智、重症或身心障礙者在人力與價格上,與健康長者競爭外籍看護,造成照護資源錯配。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等多個團體,於7月28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家總秘書長陳景寧指出,新法一舉將53萬未必失能的長者納入可聘僱外勞對象,對原本已面臨人力短缺的重症家庭構成威脅。她批評政策以年齡取代失能認定,形同年齡歧視,另外也可能加劇「避重就輕」現象,使重症家庭不得不提高薪資搶人力。

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分享親身經驗。根據新法,擁有重度障礙兒的她如今亦符合外籍移工聘僱資格。「但我需要移工來拖地、煮飯嗎?還是需要照顧重症兒?」她質疑僅以年齡作為判定標準是否合理,呼籲恢復失能認定程序,避免政策誤用。

罕見疾病基金會副執行長洪瑜黛指出,近期內部調查顯示,約四成受訪者反映外籍看護要求加薪,另有兩成以上表示看護想換雇主,或耳聞仲介鼓勵健康長者聘用外勞。她擔憂,市場需求暴增將導致仲介趁勢哄抬引進與服務費用,讓經濟負擔沉重的重症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立法委員林月琴批評,新增10萬名健康長者進入市場,恐成移工首選,使重症家庭更難聘人。她呼籲政府暫緩實施,或至少建立移工聘僱分級制度,並廢除巴氏量表,改用長照CMS需求評估,協助照護資源合理分配。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則指出,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早於兩年前開放多元評估方式,例如CMS與CDR,以紓解評估瓶頸壓力。此次新法實施後,重症案件仍可透過綠色通道優先審核;但他提醒,若未管控仲介市場推銷行為,恐成「80歲免評」藍海化,造成重大政策風險。

民團高呼口號「人力要用對地方,重症要優先保障」、「廢除巴氏量表、回歸長照評估」,要求政府立即檢討相關法條,避免制度失靈、弱勢家庭成最大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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