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法官的借鏡

蕭國鐘

基督教稱今年是馬丁路德改舊教成新教500週年。回想500年前,若非馬丁路德發現正統的天主教很多不合理的傳統教理(如控制聖經的閱讀、賣贖罪券等),和後來的開放聖經人手一冊、自由閱讀,哪來的改教成功?信仰以唯獨聖經作標準;相較於舊教的手段,控制是安定的必要手段、是最便宜行事的方法,新教要走的路自然走得辛苦。

今日開放聖經自由閱讀之後呢?呈現的現象是,教派林立、是非參雜、對錯自己選擇、各走各路井水不犯河水。問題是,唯獨聖經的標準哪會如此混亂,且無法解套?檢討原因,都朝惡者魔鬼作祟所致。魔鬼本是福音(聖經)的阻擋反對者,作祟是必然的,但答案太籠統,解決不了問題。聖經本來就不是要人各走各的,不然又何必提出唯獨聖經這個方向呢!可見人們還是不願面對問題,還在迷糊方向。

唯獨聖經的方向,合理情況下是對的,問題是解讀經文的方向出了問題。在聚會時,牧師們的講台說明,或書房間買得到的、牧長們出版的解說書,同一段經文出現一綱各表、南北不一的見解,叫底下聽讀者無所適從,存疑加深,腦中霧煞煞。

恕我直言,社會中,法官判生判死有絕對話語權柄,常見有出現不適法官、恐龍法官,且不帶任何該負的責任的法案判決,老百姓心生怨言,盼有所圖救;相對於教會族群中的牧長們,比對一下社會的法官,我們如何引以為鏡。 (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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