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日宣導謹防詐騙 以制度保障財產安全

(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屏東報導】法律扶助基金會屏東分會主辦,平安基金會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協辦的「被騙別放棄,法扶陪著你」宣導講座,於8月16日上午在平安基金會經管屏東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登場。當天邀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官張峻嘉、法扶基金會屏東分會律師林宗儀主講;兩位皆以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表板」數據呈現詐騙問題的嚴重性,並分享有哪些常見的財產管理與保障制度。

張峻嘉與林宗儀分享常見金融詐騙手法。包含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利用人工智慧偽造名人代言的短影音,再加上群組蠱惑、呼朋引伴、極高利率等話術,使人不慎落入陷阱。在日本和台灣都有「地面師集團」冒用身分並進行房地產詐騙;台灣案例甚至有里長、警察、律師、書記官、戶政人員等涉案。

還有詐騙集團假冒政府機關人員,架設假網站、寄送偽公文,藉此騙取民眾個人資料或銀行帳戶密碼、金融卡等。也有結合網路交友的詐騙,先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以協助轉帳、共同投資等名義,利用被害人帳戶洗錢或騙取錢財。

(攝影/林婉婷)

根據打詐儀表板資訊,8月15日這天,詐騙案件受理數為574件、財產損失金額超過新台幣2.9億元;截至2025年6月底的在監約受刑人統計中,詐欺罪犯約占15.85%(8608人)。不僅是台灣,詐騙也是全世界的共同問題;根據國際反詐騙聯盟統計,2023年遭詐騙每人平均損失金額前三名是新加坡、瑞士和奧地利,而台灣排名23。

台灣在2023年成立「行政院打擊詐騙辦公室」,並陸續修正《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和《刑事訴訟法》,2024年更制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雖然如此,但打詐需要時間與人力,不時能看見媒體報導大量詐騙案件消耗各縣市地檢署過半的偵查量能。

林宗儀提醒,不論什麼年紀或學歷,每個人都有可能落入詐騙圈套。他強調,天下沒有能白吃又好吃午餐。如果真的像詐騙話術所保證的,可以穩賺不賠、高報酬率、投資越多賺越多、不需要努力銷售、操作模式簡單,那麼對方為何要大方分享這種「好消息」呢?

(攝影/林婉婷)

張峻嘉則建議與會者在處理金融相關資訊與問題時,可以多找能夠信任的朋友和專家詢問;行動前先好好思考與查核;網路購物盡量透過大品牌直營店;不要把戶籍設在出租房屋;有疑慮時主動撥打「165」反詐專線。

針對家中有罹患失智症長輩或心智障礙者、精神障礙者,家人希望透過制度保障其財產安全,林宗儀說明常見機制包含監護宣告、輔助宣告、金融註記、財產信託。其中,監護選告和輔助宣告為《民法》制度;「金融註記」為配套措施,透過金融機構的管理與提醒,來防止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遭遇詐騙,也能避免弄丟身分證件等資料後,成為身分偽冒案件被害人。

林宗儀補充,2019年有監護新制「意定監護」上路,允許成年人以委任契約預先選任自己的監護人,防止自己未來因失智而受監護宣告時,無法對監護人選任表達意願。

張峻嘉則介紹,「財產信託」與金錢多寡無關,也不限於金錢,包含智慧財產權、保險、有價證券等都可以;並且因為財產有獨立性,原則上不會被執行,可以作為投資和創業前的保險,或是將受益人定為自己,視為退休金規畫。信託還具有存續性,不會因為委託人過世而消失。

張峻嘉建議,與會者可以先查閱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網站上的詳細介紹,再找銀行、律師、會計師、業者等專業單位辦理。受託人不一定要找專業人士,也可以找朋友、親戚擔任;若擔心受托人沒有按照法規管理和給付,可以另外找「信託監察人」來維護受益人的權益。

(攝影/林婉婷)

關於「信託」與「借名登記」的差異,張峻嘉直言「後者風險較高」。有真實案例是一位女子因為男友收入較高,就以男友名字買房;男友驟逝後房子被男友兒子繼承;因為無法以文書等證明有借名登記事實,因此女子敗訴,房子也要不回來。還有如果借名登記的是車子,也可能會有罰單繳納問題。

林宗儀則提到,還有些人會協同自家人將自己的房屋做「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常被簡稱為「設定」),意圖避免真正的債權人於未來查封;但這種虛偽登記可能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事實上,根據記者所查詢到的資料,若「借名登記」日後發生爭議,有謊報權狀遺失等行為,也可能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廣告/美好腳蹤繪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