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看核三公投 謹防選後政治宣傳扭曲事實

(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高雄報導】8月11日晚間,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合辦「核電、公投與能源轉型:在投票前你應該了解的事」講座在台權會南部辦公室舉行。邀請台權會執行委員、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徐偉群說明公民投票制度設計,以及地公董事長李根政談核電重啟風險。徐偉群特別提醒,即使公投結果是同意,基於公投主文的條件,以及現行法令規範,都不代表核三廠一定會重啟。因此公投後要是謹防政治宣傳扭曲公投結論效力。這種政治選傳可能來自擁核方,也可能來自執政者。

現行法令存限制 違憲審查難執行

徐偉群指出,這次公投提案付安全條件,性質屬於重大政策公投;針對「人權與環境問題可以公投決定嗎?」的質疑,他坦言,世界上有不少與「少數人權相關的事項」成為公投案,例如1992年南非廢除種族隔離政策公投、2018年羅馬尼亞支持同婚修憲公投案等。也曾有由反對者發動、但結果卻促成支持少數人權利的公投,例如2021年瑞士同婚法案複決公投。

因此更精確的提問應該是「在台灣,公投提案與結果,是否可以違反人權保障的原則?」答案是「不可以」。公投案與結果不能違反《憲法》規範,包含基本權保障、民主原則等。例如2018年的同婚公投案,中央選舉委員會做違憲審查時認為原公投主文和理由有抵觸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疑慮,要求提案方補正。

至於是否有可能攔截違憲的公投提案和結果?針對公民提案,中選會有憲法忠誠義務,可以行使公投提案是否違憲審查。但立法院通過的提案不受中選會審查,且「重大決策公投」提案與結果不在《憲法訴訟法》的範疇。因此以這次核三重啟公投而言,結論是無法攔截。徐偉群補充說明,過去公民團體有倡議《公民投票法》修法,當中包含加入違憲審查機制,但沒有成功;另外這次公投主文附安全條件,很難直接判定有侵害人權問題。

(攝影/林婉婷)

事實上,不僅是這次的核三重啟公投,2021年「核四商轉公投」和「三接公投」等,都是「全國性公投」;而2025年地方性公投案「基隆護海公投」被中選會撤銷,因為其事項應為全國性公投。《公投法》也規定「地方性公投」適用事項應為地方自治條例的複決、立法原則的創制、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決策的創制或複決。

而《地方制度法》裡,地方自治事項裡雖然有「衛生與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等事項,但不包含「能源」。徐偉群點出,核三廠屬於國家公共事業、國家電力資源;不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件》規定候選場址要經過「地方性公投」同意,但不受到《公投法》第二條限制,屬於特殊事項。

徐偉群認為除了核廢料,「核設施」設置與營運也應該經過地方性公投同意,這是合理的要求。這不但是未來可以立法或修法的方向,也可以成為這次核三重啟公投的因應之道;若投票結果為同意,並且主管機關經審查後同意並提出核三廠重啟申請時,公民團體可以走《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違憲」路線。

台電沒有重啟義務 挑戰在於政治宣傳

針對公投效力問題,徐偉群表示,台灣的《公投法》對重大政策仍賦予一定程度的法律拘束力。根據《公投法》30條,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且行政機關於兩年內不得改變該創制或複決案內容之施政。

然而公投效力不能拘束「私人」,且「必要處置」並不代表要「全部實現」,主管機關保有裁量空間,並且兩年後失去拘束力。例如2018年的「反核食公投」通過,兩年期滿即解除日本福島食品進口台灣禁令。

台電屬於私法組織形式的公營事業機構,具獨立法人格,非公權力主體或行政機關。因此哪怕本次公投通過,台電沒有為必要處置的法律義務,而經濟部也沒有權力強制台電提出申請。

徐偉群強調,因此背後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法律,是「政治決定」。公投結果效力可能被政治宣傳扭曲,包含擁核方認為台電沒有申請是不遵守公投結果,忽略「必要處置」不等於「重啟義務」。更讓人害怕的是,執政者也可能以公投結論為藉口,順勢要重啟核電,「我們最大的挑戰不是法律挑戰,是政治挑戰。」

針對以《核管法》「違憲」來因應核三重啟,有與會者擔心目前「憲法法庭」被癱瘓,這個方法是否可行?徐偉群坦言,憲法法庭是民主的最後防線,現在的處境是這是嚴重的民主危機;事實上,大法官可以秉於憲法忠誠義務運作憲法法庭,這在學理上做得到,主要看大法官們是否有足夠的勇氣。好消息是,《憲法訴訟法》釋憲案已被受理,若受理該案的大法官能爭取到一至兩位的同意,有機會做出實體違憲審查。

日漸縮減的對話空間 不以酸民語言帶情緒

這次核三重啟公投,在網路上能看見同意方和反對方聚焦各自觀點與數據,當中不乏錯假資訊,或是「核廢料放我家沒問題」等基本上難以實現但煽動情緒的論述。關於如何創造對話空間,李根政認為,真正的對話可能還是需要實體討論,不是各自抱持敵意,而是能夠聚焦在客觀的事實與資訊。

(攝影/林婉婷)

李根政直言,人類不會停止對核能科技的追求,因為核工業要持續發展,業者會不斷遊說、尋找資金;另外,核能科技也關係到核武擴張、軍備競爭。這一切的重點在於人類要不要負起責任。他重申,不應該輕忽核安和核廢的嚴肅性。核電廠要設置禁制區及低密度人口區範圍,每年進行核安演習;全世界都覺得核廢料處置是難題,目前只有芬蘭有一座最終處置場,那還是經過40年的社會對話,以及擁有合適的地質條件才得以建置。

徐偉群認為,缺乏對話空間不只在台灣、是全球共同面對的問題,這確實是民主政治的威脅、是民粹的現象,「這沒有辦法透過法律工具解決,而是要學習經營民主政治。」他指出,開啟對話需要環境和條件,教育界和公民團體或許比較容易營造對話契機,但力量有限;如果政黨真的認為民主重要的,也應該參與創造對話。

徐偉群提到,這次大罷免的行動中,能看見有些人在努力創造對話的方式和空間,可見社會裡還是有潛在力量,希望民主走往更好的方向。他提醒,政治人物、擁有學術地位者,甚至公民團體的倡議,應減少使用「酸民的語言」和「絕對的語氣」,「不要帶頭示範酸民的行為,而是非常節制、減少情緒化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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