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已確定執行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天上掉下來的好處有誰不愛?電視新聞裡的受訪者們個個喜上眉梢,摩拳擦掌想好這筆錢的用處。普發現金對台灣民眾來說並不陌生,然而從前總統馬英九的3600元消費券,到前總統蔡英文的普發6000元,及現任總統賴清德即將發出1萬元,其實有著不同的時空背景。
有一派的經濟學家認為,當經濟衰退或成長停滯時,普發現金可以刺激民眾消費,若運用得當,短期內產生的總體經濟效益大於所發放的金額,則可帶動整體經濟活動復甦。然而若民眾拿錢去儲蓄、出國消費或購買民生消耗品,則沒什麼幫助,就長期來看,甚至會發生排擠效應,無法對經濟成長帶來正面幫助。
遺憾的是,這次普發現金,並不是經濟蕭條時的嚴謹決策,而是在野黨為掣肘執政黨所做的政治鬥爭。所謂「超徵稅款、還稅於民」也暗藏玄機,因為「超徵」根本不是剩餘,僅是該年度實際收到的稅款決算,多於年初預估的稅收預算罷了。事實上,政府從債務乃至民生、文化、教育、國防等各樣建設經費,仍是捉襟見肘。
熟悉股市運作的投資人或許也深諳這個道理:發出高額股利的公司,往往是因為成長已經停滯,現金無處使用,所以發給股東。至於像台積電這樣仍在高速發展的公司,因為需要更大量資金投入,反而不會把發放高額股利當作吸引投資人的誘因。
馬太福音6章24節:「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就是金錢財富之意,這段經文突顯錢財對人的誘惑極大,甚至能將上帝拋諸腦後,甘願淪為奴隸。
貪婪會蒙蔽人的判斷力,信仰或政治皆然。若因政客洞察人心貪圖小利,就以民主之名,行利誘之實收買選民,卻損及國家發展,實非全民之福。從政治現實來看,執政黨選擇向在野黨妥協發錢,表面上皆大歡喜,卻可能後患無窮。執政者仍須提出明確的長期施政方針,並謙卑與民眾溝通,才能挽回失散之人心,帶領國家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