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鎮靜」的目的

(相片提供/Freepik)

◎賴允亮

「緩和鎮靜」或「末期鎮靜」,是醫學專用詞彙,指的是使用鎮靜藥物,在不過量的情況下,讓病人降低意識程度,藉此減少病人對於難以忍受症狀所帶來極端痛苦的感知。例如:疼痛、呼吸困難,在嘗試過所有可以使用的藥物和非藥物處置後,若病人仍感受到極大的痛苦,醫療團隊會與病人和家屬溝通後,討論末期鎮靜的選項。

曾經有一位末期病人,因為肺部的腫瘤惡化進展,讓他非常喘。不論變換何種姿勢,或是使用藥物、精油、室內水氧機等,都無法緩解他因為吸不到空氣的痛苦和恐懼。

「我每次醒來都感覺吸不到氣,胸口很重,像是要窒息一樣。」「醫師,我一想到我又醒來了,就很害怕!」「醫師,我不想要溺死!」

最後,我們跟他和家屬討論之後,就使用末期鎮靜的方式緩解了這項難解的症狀,而平靜善終。

末期鎮靜對於臨終病人的難治症狀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這也讓筆者想到,對於還活著的人、活在舒適圈的人,有時候是否也選擇這樣「鎮靜」的方式,來逃避現實的困難,或是應該選擇明確表達立場而採取行動?

當看到社會上發生不公義的事情、弱勢被欺負,甚至公職人員忘了公僕的責任而怠忽職守、只求自己的利益、出賣人民的權益,我們是否願意以行動指出錯誤,抑或是覺得目前的處境不至臨到我,因此我選擇「鎮靜」,不聽、不說、不看呢?更甚者,或許是接受了別人的投藥、自願地「被鎮靜」?

「末期鎮靜」在醫學上是一個需要有充分倫理考量,而且必須用對時機的治療方式,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緩解症狀之苦,而不是處理人的本身!這就是醫療倫理中,所謂「治療生病的人,而不只是治療病人的疾病。」也千萬不要讓「鎮靜」成為我們看見痛苦,卻選擇沉默不作聲,最後只留下症狀而看不到人的選擇。(作者為馬偕紀念醫院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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