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7月鬼門開,人們忌諱談死亡,基督徒如何從聖經看死亡?
◎鄭國強(前門諾會牧師)
台灣民間祖先崇拜的倫理現況,受儒家重視「生之孝」與「死之祭」影響,因此,民間習俗農曆7月鬼門開,人們總是「祭之以禮」,不只祭祀祖先,也普渡那無主孤魂。祭祖為生之孝的延續,具慎終追遠的倫理層次,和人際親密關係與孝道的連結。
儒家強調,祭祖乃人倫至孝的行為。四書之一的《中庸》亦指出:「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這樣的觀點更加深人們對祭祖的看重,因為對祖先的祭祀,代表祖先的生命繼續存在人世。但是,一般人總是忌諱談論死亡。人有生也有死,但凡人沒有永恆的肉體不死。筆者根據聖經,在研究聖經對死亡的用法,發現有下面三項用法︰
1.肉身的死亡,指身體功能停止運作,無法回復(撒母耳記下14章;希伯來書9章);正常而言,身體日漸衰殘,亦可稱為人將步入死亡的境地(哥林多後書4章)。
2.屬靈的死亡,指人與上主隔絕的情況;人因著罪而不能回應上主,甚至是人與上主為敵(創世記2章;馬太福音8章;約翰福音5章;羅馬書6章;以弗所書2章)。
3.第二次的死,指不義之人與上主隔絕(馬太福音10章;啟示錄2章)。
人向罪死,則是人因為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堅決與罪斷絕一切的關係(羅馬書6章)。
死亡是人犯罪的刑罰
按聖經說法,肉身與屬靈的死亡,是人犯罪的刑罰(以西結書18章;羅馬書5章;以弗所書2章),全人類都包括在內,普世人人皆犯了罪(列王紀上2章;傳道書9章;羅馬書5章;希伯來書9章)。人被造不是不會死,而是可以不必死;但自從人犯罪之後,死亡就成了生物界必然事實。
上主不喜悅人死亡,甚至連罪人祂都不忍見他死。人終至於死,可能暗示上主的刑罰。死亡是不好的事,所以新約聖經有時稱死亡地境是由魔鬼管轄(希伯來書2章),死亡是拿著毒鉤嗜好毀滅的戰士(哥林多前書15章55節),是暴君(羅馬書5章)。為此,耶穌基督藉著死與復活,敗壞那掌握死權者的勢力(羅馬書6章),釋放被死亡拘禁的人(羅馬書8章);人們等祂再來時,死亡的權勢就永遠被廢掉了(哥林多前書15章26節)。
基督徒看肉身之死是毀滅的力量。因為,他的肉身帳棚,就這樣給毀掉(哥林多後書5章)或除去(彼得後書1章),他與地上一切的聯繫都因而中斷(撒母耳記下12章),身體不復存在了。不過,有時聖經作者也稱死亡是人的生命氣息回歸到上主那裡(詩篇104篇;傳道書12章),就像人歇了地上一切勞苦重擔(啟示錄14章),是人的靈魂回歸到上主的那裡(路加福音23章;使徒行傳7章)。或者說,死亡是信徒暫別人生此刻的生命(路加福音2章;提摩太後書4章);是可以永遠與上主同在(哥林多後書5章;腓立比1章),這時信徒在地上與基督靈裡的交通,就可以完全體現於天上(路加福音20章;約翰福音11章)。因人已與上主聯合,就不再受地上任何分離之苦(羅馬書6章)。這樣說來,基督徒對死亡的看法是比較中肯、正向的。雖然,我們不歡迎死亡,卻也不害怕死亡。
當一個人感到死亡迫近,或者害怕死亡,就更該及早悔改認罪,預備面對上主的審判(列王紀下20章;路加福音12章)。因為當死亡到來,人就不再有悔改的機會(希伯來書9章)。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都相信有煉獄境地,他們認為這是神為人煉淨罪惡,預備人上天堂的地方。宗教改革者馬丁路德則拒絕此說,他認為信徒一死,所有的罪惡都會被除去。
人的靈魂在上主的掌權中
筆者認為,按照基督教對死亡的啟示,生命存在的本質有下面四種看法:1.靈魂與肉體之間;2.無限性與有限性之間;3.永恆性與暫時性之間;4.可能性與必然性之間。基督徒對死亡後有永生與復活的盼望,一切信靠耶穌基督者會有永生盼望,他們能與上主建立屬靈的親密關係(約翰福音3章)。
基督徒相信,信主的人死後,將來還要獲得復活靈體(哥林多前書15章)。根據聖經啟示,人死後,靈魂不再回到家鄉故土(約伯記7章)。因此,基督徒不相信台灣民俗稱人死後會回魂返家而要「做頭七」之說。信主的人與不信主的人都會面臨死亡,然而信主的人深信一切都在上主掌權,無論好壞境遇都是祂最良善美意的治理。因此,信徒將一切交託仰望真神,是生命喜樂的泉源,他們將萬事都信靠主(腓立比4章)。
筆者希望,人人在基督裡被完全引到上主面前,使人與上主和好,恢復原有的價值與地位;也盼望人人經歷道成肉身的主耶穌的救贖,願意悔改認罪、離棄罪惡,藉著耶穌基督再度與上主和好,歸回祂的懷中,恢復人與上主的關係。基督救贖的工作,是幫助人們認清自己的情況,藉著上主的恩典幫助人走出焦慮、羞恥、罪債等負面的影響。
德國神學家莫持曼認為,死亡不是來自外面,而是人在主裡面,當人類面臨苦難與死亡時,上主認同人類最完美的方式,就是祂與人類同受苦難,同嘗死味。然而,上主沒有被死亡摧毀。相反的,祂滅絕死亡,通過救贖大愛,把十字架的刑罰轉換成盼望的見證,將苦難化為盼望的力量。
十架救恩為人存留復活的盼望
筆者認為,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受難,取代人們死亡的受苦,任何人皆有權利存留「永生」的種子,在未來復活的盼望中實現。因為,死亡的毒鉤,鉤不住信靠十字架救贖的兒女。耶穌基督是逾越節救贖的羔羊,信靠祂復活的大能,人能跨越生命危機。人面對死亡,最大的痛苦其實是孤獨。當人獲悉罹患絕症,得知不久將離世,牧者與家屬雖同感憂傷,卻不可讓臨終者失去十字架救贖的盼望。因為,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必在主裡再相見。
最後筆者認為,聖經教導並沒有清楚提到人應如何來面對死去的人,一切風俗若是迷信,有礙活著的人的生態環境,就應被摒棄。但我們也無法簡單將一些儀式區隔開來。
在今日的台灣文化中,基督徒如何接納慎終追遠的倫理層次?如何除掉不合聖經教導的儀式?要使大眾能懂又易接受的,就是使人不再懼怕死亡。因為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11章25~26節) 故此,基督徒對死亡的看法是比較合乎中道,並合情合理。按聖經的說法,肉體與屬靈的死亡是人犯罪的一種刑罰。然而信主的人不必害怕,當我們與主建立屬靈良好關係,死後仍有永生與復活盼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