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數位性別暴力成為日常 終身盛行率將近六成

AI生成示意圖,與真實人物無關。(相片提供/Freepik)

【林婉婷採訪報導】「數位性別暴力」相關事件層出不窮,從執政、立法、媒體、非政府組織到社會大眾都相當關心此議題。去年,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攜手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舉辦的「數位性別暴力」線上系列課程好評如潮,今年再開「守護網路安全——數位性別暴力」線上系列課程。第一堂於8月29日晚間登場,邀請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系特聘教授王珮玲分享「數位性別暴力的樣態與預防:從全國調查到社會教育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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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灣到世界各國的現象

王珮玲曾與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新聞學系副教授方念萱、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陳怡青合作,帶領團隊接受衛生福利部委託,推出台灣第一份「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全國性調查。具犯罪學研究專業的王珮玲,除了聚焦在暴力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也研究行為人的犯罪原因,更為此深入監所訪談受刑人。

王珮玲指出,創意思房等論壇在台灣已存在多年,近年因為公眾人物涉案,終於引起社會關注與法案修正。但除這類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若在網路以「偷拍」或「性私密影像外流」等關鍵字搜尋,其實能看見不論是媒體報導或網路討論,事件發生都比想像中更為頻繁。

不只是在台灣,數位性別暴力也是國際性問題,例如2020年上映的捷克紀錄片《我12歲,你介意嗎?》就揭露網路交友和數位性暴力的嚴重性。該片導演請三名成年女演員扮成12歲女孩,在社群平台上創立帳號,十天內收到超過2400則交友邀請;雖然演員表明自己「只有12歲」,但仍有不少人在視訊中露出性器官,或是提出性邀約。

為受暴婦幼提供庇護與支持服務的英國慈善機構Refuge,在2020至2021年度報告顯示,有59%求助女性曾遭受數位暴力。國際培幼會(Plan International)在2021年調查,來自31個國家的1.4萬名年輕女性中,有58%曾遭受網路騷擾。澳洲聯邦網路安全專案辦公室在2020年調查成年人負面網路經驗,3737位受訪者中有67%表示曾有負面網路經驗,包含重複出現不想要的訊息或聯繫(如色情或暴力內容)、詐騙、病毒、仇恨言論、虐待和威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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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特性助長數位性別暴力

為何數位性別暴力情形嚴重?王珮玲直言,網路實在太過普及、便利,並且具有具有匿名性、遠端性、可接近性、可負擔性、易操作性、傳播性、集體性、永恆性等特點,使得暴力行為人可能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也不受到懲罰。她進一步以學者約翰・蘇勒(John Suler)的「網路去抑制效應」理論來分析背後原因。

「網路去抑制效應」理論指出,人們在網路上的行為有正向、負向效應。正向效應是讓現實中不敢表達己見、不敢聲張正義的人,透過網路平台願意去分享、去倡議。負向效應是因為網路的匿名性,行為人是「隱藏」的,其真實身分不明,網路上的犯罪行為亦沒有旁人「看見」。

其他負向效應還包含「異步性」,因為行為人「看不見」受害者的反應,難以察覺到其行為的嚴重性。「固相注入」則是因為缺乏實體互動,人們在虛擬互動中根據接收到的訊息,擅自想像對方形象,例如「穿得少就是不檢點、不自重」。「分離的想像」指缺乏實體理解,個人耽溺於自我幻想,以為這些傷人的行為不過是玩笑、是遊戲。

網路也降低對權威、身分和權力界限;在現實中對他人的尊重,在網路世界裡被弱化。王珮玲強調,其實網路世界就是現實世界的延伸,但網路行為風險更小,因此使得侵害個人隱私、權利的暴力行為,盛行率居高不下。

高終身盛行率 六成沒有求助

在進行計畫時,有鑑於這也是一份社會科學調查與研究,團隊針對「數位性別暴力」定義裡的「與性/性別相關」,不是僅依據法令規範,而是包含文化相關事務,例如性感定義的多元性等等。最終列出共11種暴力類型,不只是法令的十大行為。

團隊於2022年完成先導研究報告,訪談14位受害者,舉辦五場30人次專家、學者焦點團體,討論並建構數位性別暴力行為內涵、發展調查形式。在2024年完成正式研究報告,訪談22位受害者,舉辦五場28人次的專家、學者焦點團體。問券調查樣本5030份,民眾年紀分布於18歲至74歲。樣本的性別與年齡分配符合母體分布。

調查問卷內容主要分為暴力類型與行為、身心健康影響、求助行為、平台調查。在暴力類型與行為中,以「網路性騷擾」為最大宗,包含受到性別歧視、性騷擾、收到或被要求提供色情內容、裸露訊息和影音等。一年盛行率40.3%、終生盛行率48.5%。

「網路羞辱與攻擊」,指因為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氣質、支持性別平權、親密關係、情感追求、性生活而遭到歧視、汙辱者。一年盛行率14.4%、終生盛行率26.0%。調查也發現「男性會因為支持性別平權遭受攻擊」的現象,王珮玲分析可能是出自反對多元性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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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影像性暴力」包含未經同意或脅迫取得影像、未經同意散布、威脅散布、以此騷擾受害者親友、換臉。終身盛行率10.4%。這當中,未經同意或脅迫取得影像最高,占9.5%,其中以偷拍最高6.8%。

該調查指出,數位性別暴力整體盛行率,一年為47.4%、終身為59.4%。數據出爐後不少人感到驚訝;王珮玲提到,若扣除訊息騷擾,一年盛行率為26.7%、終身盛行率為42.3%,仍然不低。以年齡來看,受害比例最高落在30~39歲區間,其次是25~29歲;以性別來看差異不大,但若分成異性戀男性、異性戀女性、非異性戀男性、非異性戀女性這四個類別,可以發現受害比例最高的其實是「非異性戀男性」。

受害影響區域的填答者僅646位,其中身分健康影響(複選),最多人勾選焦慮、有53.6%,其次為沮喪46%、感到脆弱42.6%、失去自信38.5%,有18.4%甚至會恐慌發作。雖然如此,但有61%受害者「沒有求助」,有求助者裡又有78.8%是「非正式管道」的「朋友、同學」;而同為非正式管道的「父母」,或是專業求助管道最高的「輔導諮商人員」僅12.2%,甚至比非正式管道「網友或網路上其他人」的17.3%還低。

暴力常態化下的無感與麻木

調查完成後,王珮玲提出幾點反思。「數位性別暴力是否已經常態化、日常化?」她坦言,有些人似乎習以為常,認為「網路世界就是這樣」,但這是危險的事情。她引用《失控的焦慮世代:手機餵養的世代,如何面對心理疾病的瘟疫》一書中的資料,談到在手機普及之後,美國10到14歲的孩子因自傷而被送往急診室就診次數急劇增加;台灣數據也呈現類似趨勢。

王珮玲說明,「網路」讓過去不會出現在身邊的羞辱、騷擾,全都出現在青少年的眼前,進而造成身心健康影響。這也是為何近年多個國家開始限制16歲以下兒少使用社群媒體平台。台灣也有數位性別暴力防制相關修法,希望有相應機制來面對網路時代的難題。

王珮玲接著談到「影像性暴力行為人」的動機。當中不乏為了獲得利益、炫耀與成就、報復與懲罰、要求復合、控制與貶抑對方、滿足性慾與癖好、獲得同儕認同與尊嚴地位。「物化女體、厭女與掌控是影像性暴力的核心要素。」她提醒,窺視文化當道,「影像」成為行為人的社會資本,再加上網路特性,使行為人獲得「同溫層」的增權、助攻。

王珮玲破解影像性暴力議題迷思,例如:只是想收藏而不是想傷害對方、只是好奇和玩笑、其他人都這樣、是對方自己提供的、對方穿這樣就是要被看、這只是性幻想的出口等。她強調,這些都是否認、淡化、社會比較/去個人化、責任轉移、責備受害者、行為切割等藉口。王珮玲指出,影像性暴力行為人的「罪識感」很低,他們不覺得這個「犯罪行為」嚴重,只是覺得「刑罰」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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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享尾聲,王珮玲以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系的精神標語與眾人共勉:「一個社會的改變,不是某些人做了很多,而是每個人都做了一些。」她呼籲,對一個議題覺得不公不義,就要投入做些什麼,沒有人是局外人。

王珮玲也建議與會者們成為「可以溝通、具有回應能力」的師長,瞭解何謂數位性別暴力、辨認發生的風險與徵召、回應傷害與協助處理、防止再度受創。最後她邀請眾人不當助推者,而是成為破解迷思、友善且積極的旁觀者。

問答時間,進一步討論行為人的犯罪成因、罪識感、青少年受害情形、受害循環經驗等議題。講座主持人、檢察官鄭子薇補充,根據其經驗與觀察,非法性影像平台經營者和詐騙集團車手一樣都很「冷漠」,他們只想著自己獲利,不在意被害者的創傷和損失。關於行為人相關議題,此系列講座最後一場、103日將邀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少年保護官兼組長蔡宜穎,主講「我們漏掉什麼?數位性別暴力行為人的司法處遇與制度反思」,屆時有更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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