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回應:在主裡的平安喜樂

陳義凱

在我服務的社區裡有兩位姊妹,原本我以為她們是主僕關係,後來才知她們是同志朋友。平時衣著簡單輕便、樸素大方,待人和藹可親,經常舉辦「為愛做義工」活動。兩人自行開業從事進出口貿易,生意興隆,出門轎車代步,人人羨慕稱讚。

社區民情純樸,觀念保守,大家都知道她們的關係,各個心照不宣,從不會用異樣眼光看待,更不會歧視她們,彼此見面親切打招呼,有如主內弟兄姊妹一般,眉開顏笑平安問好,無論同婚者、異婚者,都是因有愛才相聚,組成家庭共創未來。

其實反觀有多少異婚者,婚後不務正業,吃喝嫖賭拋妻棄子,製造許多社會問題。據報載,台灣的離婚率快登上亞洲之冠,關於同婚案大法官釋憲已出爐,造成社會震撼,但平心而論,同婚者也是上帝所造,她們能彼此相愛,共同生活,有為有守,總比異婚者背叛勝出百倍。

詩篇第119篇16節:「我要在祢的律例中自樂,我不忘記祢的話。」第24節:「祢的法度是我喜樂的,是我的謀士。」此兩段經文已提示我們,只要在上主的話語中尋找到快樂,祂是我們的謀士,可將一切的恐懼煩勞交託給主。

我舉雙手贊同《台灣教會公報》3406期第11版、作者顧浩然弟兄的文章〈回應大法官釋憲案〉。但願大法官釋憲結果的出爐,教會界可以恢復原來的平靜生活,每位主內弟兄姊妹可以享受在主裡面的自由、平安與喜樂,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更燦爛、更精采。

(作者為台北新生基督教會會友)

廣告/聖經充滿我-經文填充本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