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力(《聖經:現代台語譯本》編譯小組組員)
如果有人問:「你得救了沒?」身為基督徒的你會怎麼回答?
人得救的途徑是什麼?
聖經清楚說:「你若用嘴宣認『耶穌是主』,心信上帝有互伊對死人中閣活,就會得著救。因為人心信就得著稱義;嘴宣認就得著救。」(羅馬書10章9~10節,現代台語譯本)「得救」只是統稱,包含很多項目,凡「嘴宣認,心相信」的人都領受了,信主的人真是有福!不過,對上帝為人準備得救之道的認知,教會也有過一番掙扎。
在新約聖經的時代,猶太人和包括義大利在內的東地中海世界的人認為,耶穌的跟隨者──拿撒勒派是猶太教的一個新教派,連耶穌的門徒也有人這麼認為。後來,信從耶穌的外邦人逐漸增多,猶太人基督徒要求他們須受割禮,說這樣才能得救。亦即說,外邦人基督徒信耶穌之外,須成為猶太人,遵行律法,即按照猶太人的禮教和方式生活、敬拜,這是他們得救的必要條件。
但是保羅不這麼認為,他說:「福音是上帝的大能力,欲拯救所有信的人,代先猶太人,後來外邦人。」(1章16節)「嘴宣認『耶穌是主』,心信上帝互耶穌對死人中閣活就會得著救。」(10章9節)保羅表示,猶太人信了耶穌,可依舊接受割禮(含遵守律法),因為這是他們的文化,卻無助於得救。「嘴宣認,心相信」是他們得救的唯一路徑。外邦人可選擇接受割禮和遵行律法,但是這麼做對得救也毫無作用,沒有加分。「嘴宣認,心相信」也是外邦人得救的唯一途徑。
今天還有,些教派、教會和信徒根據使徒行傳15章29節主張,基督徒不可吃血、祭拜過神明之物、勒死或沒有放血的牲畜和動物。這段經文是當年耶路撒冷大會的議決。當時安提阿地區信主耶穌的外邦人增加很多,產生了外邦人信徒是否需要受割禮的爭執,於是在耶路撒冷召開會議討論。這次大會決議,對歸信主耶穌的外邦人,不必要求他們受割禮。但大會也考慮,當時還要帶領猶太人信耶穌,一旦他們來到教會,看見基督徒在吃含血的食物和祭拜過的東西,會被嚇跑。所以,耶路撒冷大會勸勉外邦信徒以同理心和為宣教的目的,禁戒吃這些食物。
耶路撒冷大會這個議決,絲毫沒有對耶穌的信仰和基督教會設「律法」或「教規」的意思(參閱加拉太書2章11~21節;哥林多前書8、10章)。不過耶路撒冷大會還有與信仰有關的倫理生活的議決,禁戒姦淫,就一定要遵守。基督徒的品行應當有潔淨的生活見證,但是並非以「遵行律法來贏取上帝的拯救」的方式和心態。
今日基督徒受哪些律法的束縛?
台灣的基督徒經常吃豬肉、米血、無鱗的魚類等摩西律法中所謂不潔的食物。我們不會因為受傷流血或經期,及碰觸了流血者的衣物、坐過的椅子、躺過的床鋪而成為不潔,以致不被容許參加聚會和公眾活動;不會因在安息日或主日工作,出門超過多遠而被嚴懲……。吃東西前洗手,是出於衛生而非律法緣故。因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不再受這些律法、禁忌規範和束縛了。
不過我們要小心,「律法」會以不同方式出現在基督徒個人和家庭、教會和社會生活中,讓我們以為符合了那些標準,才足以證明我們確實獲得上帝的救恩和祝福。
1.俗世的慾求
人都有力爭上游的心,可是一旦成了價值觀和功利主義,就會產生副作用,讓人以為:「我之所以事事順利、飛黃騰達,是因為我對上帝虔誠、品格高尚,所以上帝回報我;至於那些弱勢者、貧困者、體弱多病者,一定是對上帝不熱心,行事為人不得上帝喜悅,理當被上帝拋棄。」這些自以為得上帝「好報」的人,往往是詩篇中以反諷語詞描述的「上等人」和「上流人」,他們既驕傲又充滿優越感,還成為施暴者、掌權者的幫凶。相對地,貧困者、弱勢者、社會邊緣人往往自認為得罪上帝、父母或祖先犯了罪,以致不配得上帝的救恩和祝福,而陷於自卑、自責中。這些都是讓俗世的慾求成為「律法」,以致難以體會人能通過「嘴宣認,心相信」來領受主耶穌的救恩。
人各有天賦或聰明才智,各有不同的成長背景和獲利機會,我們不必歸咎於命運和善惡因緣,也不容以俗世的要求或標準成為評斷是否得救的「律法」。基督徒的工作觀是,負責地善用上帝賜給我們的才能、恩賜,以榮神益人。主耶穌降世為人,出生在貧困的家庭,雙手辛勤做工營生。主一直陪伴、護衛病患、窮困人、社會邊緣人,與他們同負生活困境之軛,還祝福他們。
2.以為信主後不會有憂患和悲情
有的基督徒以為,信耶穌的人應當幸福快樂,不會遭遇災難,否則就是信心不足、服事不夠,甚至得罪了上帝。這種觀念對嗎?
舊約中約伯的經歷表明,對上帝忠誠的義人也會遭遇超過自己所能擔當的試煉、試探及苦難。先知第二以賽亞因擔負上帝交付的使命,而成為上帝的受苦之僕(以賽亞書44~45章);先知耶利米為堅持上帝的旨意和為國家命運而受苦,被迫離開家庭和鄉土,被視為國家和信仰的叛徒。
台灣今天可以擁有人權、可以享受民主自由,是因為有無數人在坎坷、風聲鶴唳、殘害的漫長道路上犧牲、奉獻而得來的。那些為台灣的前途和命運被關、受刑求、失去家庭和生命的人,至今竟然還被貶抑、被汙衊、被踐踏!
基督徒豈不是每個禮拜都在談十字架?這十字架是個悲情。我們豈不是常被提醒,要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這也是悲情!主耶穌的生涯,豈不是滿布責難、抹黑、攻擊,最後還被釘十字架,「含冤」而死!主耶穌還要所有信靠祂的人,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祂呢!
羅馬書5章1~5節是在說明「救恩」的序言。保羅說:「佇患難中,咱猶原歡歡喜喜,因為咱知,患難生出忍耐,忍耐生出老練,老練生出向望,向望𣍐致到見笑,因為上帝通過賜互咱的聖神將伊的疼灌入咱的心。」(3~5節)真正的喜樂不是一帆風順的笑臉常開,而是認同別人的悲情,對其困苦憂傷感同身受,在為主名受難而痛苦中,從聖靈領受到的伏泉(祂是幽幽伏流,會不期而遇地涓涓湧出)。主說:「為著我的緣故,人給恁侮辱,迫害,講逐款歹話誹謗,恁真有福氣……恁以前的先知嘛曾按呢受迫害。」(馬太福音5章11~12節)「佇世間恁有苦難,毋拘著勇敢,我已經較贏世間。」(約翰福音16章33節)
3.自我要求而設定的關卡
我們知道「嘴宣認,心相信」不是「口是心非」或「說一套做一套」,然而,我們發現自己竟是這麼軟弱,常常跌倒,以致覺得自己不配作上帝的子女。當我們希望品格更提升、更潔淨,卻往往越有挫折感,越感到不配領受上帝的救恩。
其實,上帝拯救的愛和能力比我們想像的更大。作為上帝的子女,想使自己更聖潔本是好的,然而千萬不要讓我們對自己所設定的高標準成為律法,而阻擋了我們親近上帝,也限制了上帝對我們的救恩。
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為了救贖人類降世為人,承受人的罪而被釘死在十字架。可是,上帝使祂復活,完成了對我們的拯救。上帝使我們通過基督與祂恢復合宜、親密的關係,並賜給我們新生命,使我們能倚靠、領受祂使主耶穌復活的大能來參與服事,並越來越有主的樣式。
上帝為世人而開救恩的唯一路徑是:「你若用嘴宣認『耶穌是主』,心信上帝有互伊對死人中閣活,就會得著救。因為人心信就得著稱義;嘴宣認就得著救。」就是這麼單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