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分享經驗 談陪伴數位性別暴力受害者修復

AI生成示意圖,與真實人物無關。(相片提供/Freepik)

【王子恆採訪報導】9月26日晚間,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與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攜手舉辦的「守護網路安全」線上系列講座,邀請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性侵害被害人服務社工、長年關注網路性勒索議題的陳禹先,以「瓦礫中重建-數位暴力被害人的陪伴經驗與關係實務」為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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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禹先首先提到,從早年的光碟案、藝人私密檔案流出,一直到近幾年使用深度偽造技術(Deepfake)產生以假亂真的色情影像,隨著科技進步,能夠發現性影像的散播變得快速、樣態更為複雜,因此「理解新興科技的原理」以及「培養網路道德的教育」是關鍵。

數位經驗大不同 正視世代差異與風險

陳禹先解釋,許多家長與孩子始終有著世代隔閡與代溝,18到29歲是所謂的「數位原住民」(Digital native),亦即從小就生長在有各式科技產品的世代,因此與父母有代溝是很正常的事。「你說的虛擬,就是他們的現實。」講師提醒,不只科技觀,甚至對親密關係的經營,世代間也存在很大的不同。

講師強調,科技是中性的,並以社群定位APP「Zenly」為例,它能夠讓使用者查看好友目前所在位置,對於家有失智患者的民眾來說相當方便,能夠避免患者走丟;然而其即時、附有陌生交友功能的特性,也衍生出數位監控及隱私問題。

AI生成示意圖,與真實人物無關。(相片提供/Freepik)

據2018年調查,八成兒少曾使用過具有交友功能的APP,而這些軟體大多欠缺年齡驗證機制及個人安全防護,進而成為不法份子犯罪平台,衍生許多數位暴力案件,包括但不限於網路遊戲詐騙、模特兒拍攝詐騙,以及使用各式軟體的授權書未細看而被採集個資等。

許多被害人因當時的生活情景,包含經濟需求、情感需求及依附、身心狀況不佳,更容易受到不法份子鎖定與誘導。陳禹先認為,除了關心被害人,也應研究行為人樣態與動機,思考怎樣的因素造成其價值偏差。

數位世界暴力 受害人修復路更漫長

講座中,陳禹先解釋「性影像」與「性侵害」最大的差別,在於網路世界「瞬間即永恆」,性影像在網路傳播、轉載是永無止境的,下架可能再被上傳、刪除也難以確保沒有備份。對被害人來說,持續性、隱藏性、無所不在,不知何時又會再發生的未知性,所帶來的恐懼影響深遠,因此創傷復原更困難、需要更長的時間。近年修法後,性影像案件準用「性侵害被害人保護服務措施」,能申請心理復健補助、委任律師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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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被害者在事後還要面對來自社會的壓力。有關「性影像案件的被害人是否也有責任?」這個疑問,講師提醒「責任有不同層次」,以法律責任而言,性影像犯罪中,犯罪者才是唯一的法律承擔者;而被害人拍攝、保存或伴侶分享影像,本身並不違法,以道德或風險管理而言,則可以討論數位風險意識的重要性,但不代表一但被害就是「自己活該」。

陳禹先也分享受害者輔導與陪伴實例,建議首先創造情緒與實體上皆安全的環境,接著好好協助受害者「安頓心理」,包括使用創傷知情的對話方式,例如:最怕被誰看到?如果真的發生了,最糟的情況會是甚麼?陳禹先坦言,性影像永久移除、下架不容易,但可以先釐清最怕曝光的對象與情境,幫助受害者心理建設。

AI生成示意圖,與真實人物無關。(相片提供/Freepik)

同理與尊重 陪伴從痛苦中再次站立

而提到性影像案件發生後,第一時間是否應該報警?除了未成年受害者屬責任通報外,面對成年的受害者,講師建議先釐清案主對司法的期待是什麼。她提醒,報案不代表「一定能逮捕行為人」或「一定能讓行為人被判刑」;相反的,報案僅是開始,包含證據準備、資料採證、與法庭人員詢問等,甚至司法文書寄送的地址是否保護隱私等細節,都要留意避免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

陳禹先進一步說明,陪伴者要清楚且簡單說明司法程序、心理諮商、社福服務內容,避免語言上的權威感,或專業術語造成疏離,用白話方式使其理解,如:你願意說說當時的情境嗎?避免使用評價性的語言要求被害人訴說,並要理解被害人在不同文化與社會背景下,會做出選擇的脈絡與限制。

最後,陳禹先勉勵與會者:「創傷本身不會直接帶來成長,真正的改變來自於個體如何主動面對挑戰,並在痛苦中找到意義。」這樣的意義可能表現在內在力量的增強、風險意識的提升,以及從經驗中學會支持他人。在多變的數位使用環境中,陳禹先鼓勵家長多理解孩子所使用的軟體,並重視網路倫理教育,同時提供健康的網路環境,協助孩子成為良好的網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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