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徒讀經筆記】蒙召作信徒

羅馬書1、8章

(相片提供/Freepik)

◎李佑生

在一般的情形,我們聽到蒙召、呼召這類的詞彙,直覺想到的通常是投身牧傳等事奉。這樣的聯想是合乎聖經的,無論是舊約時期的士師、先知,還是新約的使徒,他們的服事總是回應上帝的呼召與差遣,一如保羅對教會自白,他是「蒙召作使徒」(羅馬書1章1節,新譯本)。

但根據聖經,蒙召可應用的範圍其實更寬廣、普遍。保羅除了陳述自己是「蒙召作使徒」,也稱呼收信的教會「蒙耶穌基督所召的人」(1章6節)、「蒙召為聖徒的人」(1章7節),因此我們體認到,不只保羅是蒙召的人,基督的教會也是蒙召的。從上下文可以區分,保羅所受的呼召是有職分、有任務的,是上帝使用做聖工的器皿;蒙耶穌基督所召的人、蒙召為聖徒的人則為上帝所愛,具有歸屬的性質,適用於一切屬基督的人。

在呼召的關係中,有主動與被動兩方,而三一上帝永遠是主動邀請、呼喚人跟隨祂。基督福音的故事並非人憑己力找著至理,而後決意信從,乃是上帝在創世之前,照自己的旨意在基督裡揀選人,與人建立關係,並且呼召他們來,叫他們稱義、得榮耀(8章30節)。

此外,呼召不只涉及上帝與人互動關係的主從,也指明上帝在人身上的旨意,如使徒、聖徒。上帝揀選人、拯救人,並不止步於使那人的罪得赦、得到上頭來的生命、被上帝稱義,而是要使一個本屬於黑暗世界的血氣之人,能和祂兒子的形象一模一樣,活出與聖潔有份的生命(8章29節)。在另一個使徒領受的信息中,這是與上帝屬性有關的事,因為呼召人的上帝是聖潔的,蒙召的人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應當聖潔(彼得前書1章15節)。

有時,我們會感到困惑,何以今日的教會出現好些光怪陸離、荒腔走板的現象?也許我們所見已然是樹的果子,而非根源。我們或許可以反思一些可能的癥結:我們對呼召的理解是否合乎聖經?是否認知那呼召不僅適用於傳道人,也適用在每一個天路客旅?是否認知人之所以有份於基督的身體,並非出於人意的選擇、價值或情感的相契,而是唯獨倚靠上帝主權藉著呼召顯明的揀選之恩?是否認知上帝呼召人,乃是要成全祂的旨意,顯明祂的榮耀與性情?雖然當我們意識到上帝的旨意時,會驚覺自己作為蒙恩的罪人,始終仍有諸多瑕疵、欠缺,但靠著那信實、必成就祂喜悅之事的上帝,得蒙保守到永遠,至終完全成聖,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23~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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