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編踏話頭 ‖‖
如何保障青少年遠離網路性別暴力威脅,常讓許多家長苦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攜手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舉辦系列線上課程,解析數位性別暴力樣態、行為人背後的動機以及司法之後的修復之路。本刊特別專訪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主任陳玉楨,提供面對數位性別暴力的應對之道。
——總編輯陳逸凡
【林婉婷專題報導】近年來「數位性別暴力」相關事件層出不窮,從執政、立法、學者、媒體、非政府組織到社會大眾都相當關心此議題。但此類事件盛行率究竟有多高?造成的影響又有多嚴重?以及經常被忽略的——行為人的犯罪原因為何?是否可能研究行為動機,以改善現行防治教育的不足之處?
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攜手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舉辦線上系列課程。在「守護網路安全——數位性別暴力」課程中,講師、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系特聘教授王珮玲強調,「物化女體、厭女與掌控」是影像性暴力的核心要素。
否認罪行 行為人動機與迷思
王珮玲曾與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新聞學系副教授方念萱、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陳怡青合作,接受衛生福利部委託,推出台灣第一份「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全國性調查。具犯罪學研究專業的王珮玲除了聚焦暴力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也研究行為人的犯罪原因,更為此深入監所訪談受刑人。
王珮玲指出,「影像性暴力行為人」的動機不乏為了獲得利益、炫耀與成就、報復與懲罰、要求復合、控制與貶抑對方、滿足性慾與癖好、獲得同儕認同與尊嚴地位。她提醒,窺視文化當道,「影像」成為行為人的社會資本,再加上網路特性,使行為人獲得同溫層的增權、助攻。
王珮玲在講座中破解影像性暴力議題迷思,例如:只是想收藏而不是想傷害對方、只是好奇和玩笑、其他人都這樣、影像是對方提供的、對方穿這樣就是要被看、這只是性幻想的出口等。她強調,這些否認、淡化、社會比較、去個人化、責任轉移、責備受害者、行為切割等手段,都只是脫罪的藉口。
王珮玲也直言,影像性暴力行為人的「罪識感」很低,他們不覺得這個「犯罪行為」嚴重,只是覺得刑罰很重。在問答時間,講座主持人、檢察官鄭子薇補充,根據其經驗與觀察,非法性影像平台經營者和詐騙集團車手有相似的冷漠,他們只想著自己獲利,並不在意被害者的創傷和損失。
網路時代 助長數位性別暴力
「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調查指出,數位性別暴力盛行率一年為47.4%、終身為59.4%;若扣除訊息騷擾,一年盛行率為26.7%、終身盛行率為42.3%。若以白話理解,近半的受訪者曾遭遇過某種形式的數位性別暴力;若把時間拉長到一生,比例高達六成左右;哪怕不計訊息騷擾,仍有四分之一的人在一年內、超過四成的人一生中曾經歷過相關事件。
在暴力類型與行為中,以「網路性騷擾」為最大宗,包括受到性別歧視、性騷擾、收到或被要求提供色情內容、裸露訊息和影音等,一年盛行率40.3%、終生盛行率48.5%。而大眾更熟知與關注的「影像性暴力」,則包括未經同意或脅迫取得影像、未經同意散布、威脅散布、以此騷擾受害者親友、深度偽造(換臉),終身盛行率10.4%;這當中以「未經同意或脅迫取得影像」的9.5%為最高,其中偷拍就占6.8%。
受害影響填答者僅646位,針對健康影響(複選),最多人勾選的焦慮有53.6%,其次為沮喪46%、感到脆弱42.6%、失去自信38.5%,有18.4%甚至會恐慌發作。雖然如此,仍有61%受害者「沒有求助」,有求助者裡又有高達78.8%是選擇「非正式管道」的「朋友、同學」;而同為非正式管道的「父母」,或是專業求助管道最高的「輔導諮商人員」,皆僅有12.2%,比非正式管道「網友或網路上其他人」的17.3%還低。
數位暴力侵入日常
數位性別暴力有「日常化」現象,王珮玲說明,網路實在太過普及、便利,並且具有匿名性、遠端性、可接近性、可負擔性、易操作性、傳播性、集體性、永恆性等特點,使得暴力行為人可能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也不易受到懲罰。她進一步以學者約翰・蘇勒(John Suler)的「網路去抑制效應」理論來分析背後原因。
「網路去抑制效應」理論指出,在正向層面,能讓許多在現實中不敢表達己見、伸張正義的人,透過網路平台去分享、去倡議。然而,在負向層面,網路的匿名性成了暴力的溫床:由於行為人身分不明,其犯罪行為彷彿沒有旁人「看見」,從而減輕施暴者的罪惡感與被追責的風險。
除了匿名性,「網路去抑制效應」還點出其他助長暴力的心理因素——異步性:行為人由於看不見受害者的即時反應,因而難以察覺自身言行的嚴重性;固相注入:在缺乏實體互動下,人們僅憑片面訊息,便在腦中擅自建構、扭曲對方的形象,例如貼上「穿得少就是不檢點」的標籤;分離的想像:個人耽溺於自我幻想,將虛擬世界與現實脫鉤,誤以為傷人的言行不過是無傷大雅的玩笑或遊戲。
王珮玲強調,網路世界雖是現實的延伸,但行為風險遠低於現實,導致現實中對權威、身分與他人應有的尊重,在網路世界裡被輕易弱化,最終使得侵害個人隱私與權利的暴力行為盛行率居高不下。
王珮玲也引用《失控的焦慮世代:手機餵養的世代,如何面對心理疾病的瘟疫》指出,智慧型手機普及後,美國10到14歲青少年因自傷而被送往急診的次數急劇增加,而台灣的數據也呈現出類似趨勢。原因在於網路讓過去生活中不會接觸到的羞辱與騷擾,如今卻能輕易跨越時空,直接呈現在青少年眼前,進而損害身心健康。這也是為何近年多個國家開始立法,限制16歲以下兒少使用社群平台。
王珮玲在講座中特別以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系的精神標語與眾人共勉:「一個社會的改變,不是某些人做了很多,而是每個人都做了一些。」她呼籲,對一個議題覺得不公不義,就要投入做些什麼,沒有人是局外人。也建議與會者們成為「可以溝通、具有回應能力」的師長,了解何謂數位性別暴力、辨認發生的風險與徵召、回應傷害與協助處理、防止再度受創。
同儕影響 從一個人到一群人
「守護網路安全——數位性別暴力」線上系列課程最終場,邀請為具備諮商心理學與犯罪防治研究背景、現任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少年保護官兼組長蔡宜穎主講。她強調,成年人對兒少的性剝削案件,以及未成年人之間的數位性別暴力事件也日益增長。以少年案件而言,較常見的是「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的個人私密資料」和「非法侵入或竊取他人資料」。
蔡宜穎以案例進一步說明少年們間的性別暴力案件類型。少年間常以伸張正義為名義進行「網路公審」。有一群少年因為不滿某位少年與其他人的交往對象過從甚密,於是藉由公審來發洩情緒;當中更涉及未成年人性影像外流。這些公審他人的少年們,除了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然觸法,也會單純順著群組裡其他人的鼓動,而做出事後自己也不清楚動機的「從眾行為」。
蔡宜穎提及,另一個與網路相關的案例,是一群少年在群組裡交換自己交往對象的性影像;被調查時更有人謊稱該影像是自己「深度偽造」試圖減輕罪責。而針對「少年們對性影像的態度,是真的不知道外流他人的性影像違法,還是他們知道但害怕向成年人承認自己的錯誤」的問題,蔡宜穎回應指出,有些少年是真的沒有相關的法治觀念;事實上大部分孩子本性沒有這麼惡劣,只要經教育後多會理解自己的錯誤所在。
司法之後 修復之路仍然漫長
少年們犯下性別暴力的原因,還包括對性的好奇、曖昧關係變調、尋找價值感。蔡宜穎說,曾有一對關係曖昧的同校少年出遊,閒聊話題圍繞在「性」。在其中一位不依不饒地三度詢問後,兩人發生性行為,事後一方提告強制性交。被告少年認為兩人是合意的,因為當時對方「沒有拒絕自己的提議」;但事實是,對方在被詢問時保持沉默,這並不代表「同意」與「合意」。
此案最終雙方達成和解,被告少年後續接受社區處遇,但生活大受影響,內心感到非常委屈、覺得自己經歷漫長的懲罰,對此案的態度從一開始的耿耿於懷、不想要讓學校或身邊他人知道,到後來蠻不在乎、傳遞出「自我放棄」的意味。蔡宜穎表示,從這個案例可以看見,哪怕案件的審理落幕,不論是對倖存者或行為人,修復之路依然很漫長。
有與會者請教,在法院和矯正單位服務、同時面對這麼多案件,該如何保持自己的身心健康,以及對台灣少年的信心與熱情?蔡宜穎表示,自己也是一位母親,這些少年就像自己的孩子,陪伴她經歷或許自己孩子未來也會遭遇的事。她強調,孩子可能會再犯,自己也會感到挫折,但相信這種情形也是提醒著第一線工作者「還可以再多做些什麼」。
延伸閱讀 尋求和解的可能性
談到暴力與犯罪,人們或許難以想像,性別暴力事件是否存在「和解」的可能。而《寬宥之南:開普敦天空下,一趟責任與原諒的和解之旅》這本書,卻展現了一種可能性。作者來自冰島的莎蒂絲・艾娃(Thordis Elva),與來自澳洲的湯瑪斯・史敦吉(Tom Stranger)。青少年時期的他們曾是戀人,同時也是性侵害事件中的倖存者與行為者——事件就發生在交往一個月、公開確認關係的那一晚。
他們曾選擇遺忘那段過去,展開各自的人生:莎蒂絲投入性別平權運動,湯瑪斯則投身青少年輔導。然而,他們的心靈仍被那段創傷困住;從自我認同、情緒管理、人際互動到親密關係的經營,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
事發後,湯瑪斯並未清楚意識到自己的暴行,內心也拒絕承認這是性侵。他透過外界的定義重新建構自我認同,反覆告訴自己「不是壞人」。而莎蒂絲則長期活在羞恥與憤怒之中,直到事發九年後,她致信湯瑪斯,意識到彼此都被這段痛苦經驗捆綁。
兩人持續通信八年,最終選擇在冰島與澳洲之間的南非開普敦碰面,正視這段過去,訴說各自的成長與心境,只為找回他們都值得擁有的平靜。他們合著寫書,並非要以自己的故事為典範,而是希望社會關注性別暴力背後的權力結構、突破標籤,不再譴責倖存者,重新看見倖存者與行為者的人性。
書中,兩人的對話涉及多項議題,包括:受害者與加害者的標籤如何影響人的自我認同、罪惡感如何演變為自怨自艾、何謂原諒、性別暴力並非屬於某種性別的原罪、是什麼讓人誤以為有權掌控他人的身體,以及性別暴力如何破壞「信任」的能力等。
除了出版書籍,他們也曾登上TED演講,強調改變性別暴力的關鍵,並不在於衣著、談吐或舉止,而在於行為者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並選擇停止暴行。
在無盡暗夜裡伴行你沒有做錯
【邱國榮專題報導】每年11月的第一個主日,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設立的「性別公義主日」。在數位時代,性別暴力已蔓延至網路,形成無遠弗屆的新戰場。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主任、七星中會古亭教會執事陳玉楨接受本報專訪,以其長期投入性別暴力防治的專業經驗,剖析數位暴力的樣態、創傷,以及整個社會應如何應對。
陳玉楨指出,行政院雖將數位性別暴力分為十種樣態,但根據衛福部2024年調查,有五種最為常見:首先是「言語與訊息騷擾」,占比高達48.5%,包含社群平台或通訊軟體上不斷的私訊及性暗示留言;其次是「羞辱與攻擊」,即以性別為標籤的貶抑語言和網路霸凌;第三為「跟蹤與肉搜」(21.8%),受害者個資被挖掘散布,甚至用以威脅;第四是「控制與限制表意」(11.7%),常見於伴侶間強迫交出帳密、審查發文,甚至控制智能居家設備;最後則是「影像性暴力」(10.4%),涵蓋偷拍、強迫拍攝或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
「很多人對數位性別暴力的印象,仍停留在偷拍、外流,」陳玉楨說,「但更多時候,它潛藏在關係裡的控制與語言中。」她舉例,有一位家教老師在徵才網站上貼出自己的照片,卻被轉貼到其他社團,引來大量性暗示留言與騷擾訊息。「像這樣的案例,網路上屢見不鮮,受害者往往不知所措。」
在所有型態中,最讓受害者感到無助與恐懼的,莫過於影像的無限擴散。「數位性別暴力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它沒有界線,」陳玉楨指出,受害者永遠無法知道自己的影像被傳到哪裡、被誰看到,「那種無限擴散的焦慮,是遭受數位性別暴力者的噩夢。」更複雜的,是線上與線下交織的暴力。例如,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後遭性侵,過程還被拍攝,事後再被威脅外流或勒索。「這樣的結合樣態越來越多,受害者同時承受著身體與心理的雙重創傷。」
陳玉楨特別提醒,社會在理解這些事件時,必須正視「世代文化差異」的影響。「我們這一代是『數位移民』,但青少年是『數位原生代』。他們的交友、表達、甚至身分認同,都在網路上發生。」她說,許多成年人可能會直覺地以「那就不要用手機」、「不要上網」來建議,但這種做法反而會造成「數位排除」,意即孩子們失去了與同儕互動的空間與自我表達的機會,也因此更難向外開口求助。
這種世代間的不理解,甚至會讓受害者在求助過程中,遭受二次傷害的責備。「有時候我們太快問:『你為什麼要拍?誰叫你傳照片?』這樣的質問話語,會讓孩子更退回沉默。」陳玉楨說。
若不幸遭遇數位性別暴力,陳玉楨建議,面對騷擾訊息,第一步是「劃界」,清楚告知對方:「你的訊息讓我不舒服,請停止。」若對方仍持續,則要依序採取「截圖、蒐證、報警、再封鎖」的步驟,並儘量避免情緒性回應,以免陷入互相攻擊的泥淖。若發現私密影像外流,受害者應立即截圖留證,向警方報案,並聯繫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協助要求平台下架。「同一支影像可能被多人散布,每一個平台都可以分別報案。」她強調,這不只是受害者的責任,更是整個社會的責任,「看到外流影片,不看、不傳、不下載,就是一種支持。」她語氣堅定地說:「不要成為下一個加害者。」
儘管2023年《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新增條文要求網路業者配合下架非法影像,但陳玉楨認為「仍然不夠」。她以澳洲為例說:「他們近期通過法律,明定16歲以下青少年不得使用社群媒體,若平台違法,企業將面臨重罰。」她認為,透過法律將責任置於企業,才是更積極的防治,相比之下,台灣的制度仍偏向「事後補救」。
關於蒐證,陳玉楨直言:「蒐證不難,因為網路會留下軌跡,但難的是受害者承受的無形壓力。」她形容,那是一種「長期的心理監禁」,即使經過一段時間,受害者仍活在影像不知何時又會出現在網路上的恐懼中,復原之路因此更加漫長。
當朋友或家人面對受害者,該如何表達支持?陳玉楨說:「陪伴,不要指責,並告訴他,你沒有做錯。」許多受害者因影像曾是「自願拍攝」而深感羞愧,但她鄭重強調:「自願拍攝不等於同意散布。錯的從來不是受害人。」此外,她也提醒專業人員避免造成二次傷害。「過去曾有案件是警方在開放空間播放私密影像進行調查,那對受害者是再一次侵犯。」幸運的是,近年警政系統已有改善,但專業人員仍需持續精進知能,並應有充足的資源人力,以因應多元的服務需求。
「復原的關鍵,在於『重要他人』。」陳玉楨說,當受害者感受到家人、伴侶或朋友的理解與信任,那份支持就能抵抗社會的羞辱與標籤。「如果受害人相信『身邊的人仍愛我、相信我』,他就有力量繼續生活。」目前,除了衛福部設有「性創傷復原中心」提供心理輔導,各縣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法律扶助基金會也能提供協助。勵馨基金會則整合各方資源,陪伴受害者走出孤立。
最後,陳玉楨想對所有受害者說:「你沒有做錯。這不是你的錯。」她停頓了幾秒,語氣柔和而堅定:「當你覺得自己被全世界看見、卻沒有人理解時,請記得,仍然有人在你身邊,願意相信你、陪著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