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香港公民」── 一個新型態的非營利組織

圖片來源:翻攝香港公民 Hong Kong Citizens Facebook

Excel

幾年前的暑假,我參加了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的普世合一運動暑期教牧實習計畫的一個活動,在這計畫中,實習同學被分配到與性別議題、社會牧養、生態公義三種主題中相關的機構,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實習。

我被分配到的單位是社會牧養領域下的機構──香港公民(Hong Kong Citizens),這個機構非常的特別,和一般的機構組織不同,它並不是一個主動到第一線進行直接關懷的機構,它的對象不是坊間的社區居民或者有需要的人,而是將層次提高到NGO組織。

香港公民可以說是「倫敦公民」(London Citizens)移植過來的組織,創辦者也都曾經在倫敦公民待過,期待將其工作模式帶回香港來實踐。香港公民期待由整體關係來帶動社區組織,整合社區內所有的組織,一起發展,爭取區內共同權益,是一種整合性的社區組織工作。

從2011年以深水埗區為據點開始之後,香港公民就不斷地嘗試與該地區內的各種組織進行接洽,包含學校單位、教會以及各種特定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協助各組織之間的關係建立,發展。這個和目前各組織機構所進行的工作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就我所知,現階段的工作組織皆以單一對象或者特定族群進行服務,就算有協同合作的社區服務事工,也是與同性質的機構進行合辦,很少有跨領域的機構合作產生。

當一個地區或者社區的服務工作,能夠有一個整合,那麼資源將不會浪費,也比較不會有分配不平均的事情發生。當然,地區的公部門也許會有相同的功能,但是往往公部門所看到的都不是最符合所有人的意見。

所以香港公民除了進行一些組織整合和協調的工作以外,一個最實際的工作就是進行「社區聆聽」,經常深入社區去聆聽每一個街坊市民的需要,這是實現公民社會的理想時最基礎的工作。社區聆聽的範圍又分為兩種,直接進到街道上隨機與社區居民進行聆聽和訪談的行動,另外一種則是與組織配合,與其服務之對象進行社區聆聽,其目的都是了解居民實際需求、集結社會共識、譜出社區感人故事。

也許在剛開始的幾年間,因為名聲傳出去,這種意識形態也常常被質疑和忽略,但是我卻深信,如果他們繼續努力,當這些模式與香港的文化漸漸磨合之後,這種新型態的工作模式將會對於一個地區的組織工作有很大的幫助。

這段實習歷程讓我可以對於這種新型態的組織工作有一個新的認識,我認為台灣的教會在現階段確實無法扮演這個角色,但是也許在未來的不久,這種公民運動在台灣各城市開始進行時,期待教會是願意張開雙臂迎接,願意與其他的機構組織配合,一起策劃共同的事工,成為地區居民的光和祝福。

(作者為長老教會青年)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